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征集调查

征集调查主题:

《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补充征求意见稿)》

征集调查时限:

截止:2025-07-11

征集反馈日期:

本次征集已结束

《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补充征求意见稿)》(征集结果)

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起草了《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新增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五条”,于2025年7月5日-11日,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条意见留言,0采纳。


关于《遂宁市河东新区 2025 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1、支持范围局限性

仅限定注册地和经营场所在河东新区农村(涉农)地区, 对于一些跨区域经营、但有意愿且有能力为当地乡村振兴产 业带来资金、技术、市场资源的外部主体,直接被排除在外, 不利于充分吸纳外部优质资源参与本地产业发展,限制了产 业发展的开放性和多元化。

不采纳原因: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五条”为河东新区区级财政预算资金给予补贴,为促进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制定,若跨区域经营的农业企业,可在河东新区注册公司,可享受相关政策。

2、种植面积标准单一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者要求集中连 片种植地面积达到

400亩及以上,蔬菜及白芷种植要求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 200 亩及以上,该标准未充分考虑不同地形、土壤条件、种 植难度对经营规模的影响。在一些地形复杂、碎片化土地较 多的区域,难以达到该规模要求,导致众多中小规模经营者 无法享受政策支持,可能打击这部分群体发展积极性。

不采纳原因:本条主要引进规模化经营者,能够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成本,增加农作物产量,小规模经营者机械化水平低,相对成本大,也不利于自身发展。

3、政策衔接与表述模糊

对于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补助的表述,未明确 上级政策与本地政策的具体衔接方式、如何认定是否已享受 上级政策以及享受上级政策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容易造成政 策执行过程中的混乱和争议。

不采纳原因:不同农作物类型享受上级补贴有差异,未一一列出,本条款意思为符合上级补贴且已享受上级补贴,同样能享受区级政策补贴。

4、补助范围与产业导向冲突

仅对耕地内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给予高额补助,对一些具 有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的特色非粮作物(如果树、花卉等) 未给予支持,不利于当地农业产业多元化发展和特色农业品 牌打造,可能导致产业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弱。

不采纳原因:一是粮食安全是国之根本,本项政策制度就是大力鼓励农业企业发展粮食生产。二是因河东新区的发展和其他农业县不同发展路径,为减少后期征地拆迁问题,对果树和花卉等苗圃性种植无相应的补贴。

5、租房补助限制过严

要求租用农房开展农业产业配套的餐饮、 民宿、农庄等  经营需达到 200 平方米及以上,且经营 1 年以上才能享受  补助。该标准对一些小规模、处于起步阶段的经营主体不友  好,过高的面积和经营时间门槛可能使部分有潜力的小微项  目因前期难以达到标准而无法获得支持,错过最佳发展时机。

不采纳原因:据走访分析,经营餐饮、 民宿、农庄的个体户,基本能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6、撂荒地整治政策可持续性不足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流转合作社托管经营撂荒地 的奖补政策,三年期满若未招引到业主,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 兜底耕种且不得再享受奖补,可能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期 因缺乏资金支持而难以持续有效经营撂荒地,甚至出现再次 撂荒的风险。

“ 三方共耕 ” 模式下对新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的奖补 分四年兑现,时间跨度较长,资金回笼慢,对于一些资金周 转紧张的经营主体,难以有效缓解其前期投入的资金压力, 降低政策吸引力和实效性。

不采纳原因:参照《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政策补贴方式,制定增加河东新区撂荒地整治补贴政策。

7、缺乏动态调整机制

整个政策方案未提及根据经济发展、市场变化、产业发 展需求等因素对支持政策(如补助标准、面积要求等)进行 动态调整的相关内容,可能导致政策在实施一段时间后与实 际情况脱节,无法持续有效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

不采纳原因:农产品价格关乎民生,价格调控不会有较大变化,加之该项政策执行时间一般在2年,2年后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再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