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市河东新区山屿湖小区
事件:8月25日女士致电反映,其是装饰公司员工,2018年12月16日女士在该小区帮助业主装修,但小区物业告知需要办理出入证且需要缴纳押金100元,当时女士办理了出入证,但物业没有开收据,物业公司员工张华让女士扫他本人的微信二维码支付的100元,2019年装修工程已完工,中途女士没有去办理退押金。近期女士携带出入证和扫码支付的记录前往该处办理退押金,但物业告知以前给女士办理的工作人员张华已经离职,所以无法退还给女士。
诉求:希望责任部门核查,协调小区物业退还100元的押金。
办理情况:建设与交运局建交股已于2020年8月26日17点26分电话联系来电人,告知已督促物业负责人核查处理来电人的押金退还事宜,近期会联系来电人退还押金。来电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