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将疫情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辖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实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的封闭管理,人员进入应出具有效证件,并接受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要主动报告,第一时间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自我隔离措施。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和医学观察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社区全覆盖加强辖区内人员登记管理。居家隔离人员采用"倒计时卡片"等方式实行硬管控。出现确诊病例的,对相应区域实行封闭式硬隔离,挂牌管理。
三、"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向社区提前报备。禁止以元宵节或其他任何名义举办的2个以上(含2个)家庭参与的家庭式聚餐活动,对举办或承办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四、快递、外卖、营运车辆等与群众密切接触类从业人员,每日要加强自我体温检测,做好自身消毒防护和物品、柜箱、车辆的消杀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强化督查指导,一旦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停止工作、及时就诊,第一时间报告。
五、辖区居民应当自觉参与、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报告个人及家庭人员外出情况,做到不串门、不打堆、不聚集,除特殊情况外尽量不外出。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确定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六、返回或新来河东的各类从业人员在抵达后一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报到,接受体温检测,出具健康状况证明,不能提供的应当居家隔离14天。外出务工人员应在新区提供的三个定点医院进行免费体检,携带健康状况证明外出就业。
七、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必须落实防控责任。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对相关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出租屋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必须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抵遂人员情况、落实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规定、履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报告责任。
八、辖区居民应积极响应市卫健委倡议,科学合理、节约使用口罩,不哄抢、囤积医用口罩,将使用后的废弃口罩丢弃在口罩专用回收箱。
九、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带动本单位和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对党员、公职人员不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或违规参与聚集、赌博、聚餐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十、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市民群众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瞒报、谎报疫情。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对无理取闹、劝阻无效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遂宁市河东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