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市河东新区中央广场
事件:女士是该处业主,于2020年缴纳了一年的物业费,但截至2021年11月2日其一直未入住。
咨询:能否将物业费延续一年。
办理情况: 新区建设交运局调查称此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调查办理情况。我局建交股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进行了核实,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等规定,物业费用是不能延续。二、回复回访情况。电话联系告知来电人实际没有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没有停止,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来电人表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