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近日,芝溪谷管理办对辖区建设施工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现将问题予以曝光。请各施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将问题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
1.隐患点位:锦秀村3社兴川白芷数字化产地加工基地

患问题:施工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整改要求:
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要求其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后方可恢复施工。同时,全面排查同类隐患:以该违法行为为线索,开展施工现场全覆盖排查,重点核查高处作业、脚手架作业等高危岗位人员的安全帽佩戴情况,同时检查安全帽是否存在破损、过期、无安全标志等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2.隐患点位:锦秀村3社船山区原浆酒坊(现更名为富欣酒坊)

隐患问题: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裸露未穿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整改要求:
采用阻燃硬质塑料管等进行穿管保护明敷线路,杜绝线路裸露。
3.隐患点位:金塘村粮油工坊

隐患问题:未公示安全管理制度及设备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整改要求:
在醒目位置公示安全生产制度,包含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