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遂宁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仅指项目竣工后单位和个人违法搭建、改建、扩建行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范围是对城市环境领域的以下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设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装原煤,焚烧杂物,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储存、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遣散固体废弃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7.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规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行使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0.行使装饰装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城市给排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3.行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4.行使船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对禁渔区、禁渔期内从事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取石;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行政处罚权,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违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船山区水利局委托河东新区行政管辖区域内部分水行政权力事项。

16.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局行使市局授权其他行政权力1项(临时便民服务摊点设置)、行政征收1项(市政管理占道费的征收)、行政处罚126项,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农村局授权行政处罚2项,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行政执法授权行政处罚62项、行政检查8项。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市容品质提档行动。一是疏堵结合长抓市容秩序整治,重点规范主城区潮汐市场管理,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经营。二是规范店招店牌管理,打造一条店招店牌智慧监管示范街,常态化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店招执法整治。三是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仪安装,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四是整治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维护道路环境秩序。五是开展市城区电机三轮车非法载客专项整治,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

2.管理执法提效行动。一是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着力建设新时代城管执法队伍。二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简化执法办案系统流程。三是加大违建巡查管控力度,抓好违法建设治理。

3.实施安全韧性提升行动。一是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强监管生活污水、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等重点方面,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防护栏消防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4.干部素质体能行动。一是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党建+业务双频共振。二是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执纪问责。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63640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2.0364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59.63640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897396万元,主要减少了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359.6364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6364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支出预算359.636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36408万元,占65%;项目支出126.3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9.63640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897396万元,主要减少了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6364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2.0364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59.636408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897396万元,主要是减少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47.6万元,占13.2%;城乡社区支出312.036408万元,占86.8%;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18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伙食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152408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78.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企业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336408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伙食补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1万元。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皮卡车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差旅费2万元。差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装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26.3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26.3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