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遂宁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范围是对城市环境领域的以下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设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在露天烧烤食品,散装原煤,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储存、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遣散固体废弃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7.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运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规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行使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0.行使装饰装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城市给排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城镇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

14.行使招标投标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建筑活动中管理方面(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城市房地产业方面(包括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商品房预售、房屋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方面(包括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8.行使建筑节能方面(包括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新型墙改材料、保温材料使用情况及未按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9.船山区农业局委托的对禁渔区、禁渔期内从事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取石;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行政处罚权,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违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行政处罚权。

20.行使船山区水务局委托河东新区行政管辖区域内部分水行政权力事项。

21.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备注:我局行使市局授权其他行政权力1项(临时便民服务摊点设置)、行政征收1项(市政管理占道费的征收)、行政处罚420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强制5项(由市局执行),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局授权行政处罚2项,遂宁市船山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授权行政处罚63项、行政检查9项(没有最新的委托书)。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占道经营严整治。加强薄弱时段管控,全力整治占道经营问题。坚决取缔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及关键节点的流动摊点,杜绝马路市场。规范早餐车经营秩序,整治露天烧烤占道及污染行为。重点清理万达商圈、校园周边上下学时段的流动摊点、店外摆放和占道作业,全面治理农贸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维护良好环境秩序。二是沿街立面全整治。大力推进楼顶、墙体等高空广告的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维护。动态排查有隐患的店招标牌,及时拆除或整改。对小广告做到发现即清理,加强与公安、通讯部门协作,创新执法手段打击源头。三是乱停乱放巧治理。通过张贴温馨提示、设置警示标志、动态劝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宣传教育,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坚持疏堵结合、柔性执法,科学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并动态维护,加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的停车秩序管理,配合交警查处机动车违停。四是违法建设强治理。落实好网格化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凝聚打击违法建设合力,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群众举报和部门移交的小区违建案件,分类论证,完善方案,解决难题。五是生态环境全防治。严格落实渣土处置及运输企业监管制度,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违规处置与道路抛洒行为,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严管工地和运输车辆,落实“门前三包”,从源头控扬尘。加强对美食街、餐饮店、夜市等场所的日常巡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清洗,油烟达标排放。持续整治占道经营性燃气。针对广场舞、商业及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加大整治力度,防控噪音扰民。在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节点,加强文明祭祀管理,查处焚烧污染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依法查处违规经营与燃放行为。六是规范外摆促提升。探索外摆摊区积分制管理模式,推行“四定工作法”落实摊位管理,即黄线定规、游商定点、清理定员、摆放定位,定时对摊位评定加分项与减分项,定期对外摆摊位综合评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72920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3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4.2292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419.729208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092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419.7292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7292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419.729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229208万元,占55.8%;项目支出185.5万元,占4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9.729208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60.0928万元,主要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7292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3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4.2292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19.729208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60.0928万元,主要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35.5万元,占8.5%;城乡社区支出384.229208万元,占91.5%;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3.076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伙食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152408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与船山结算执法人员工资。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企业的补助支出。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229208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伙食补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同。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皮卡车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差旅费2万元。差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85.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85.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