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近日,市河东新区质安中心对辖区建筑施工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遂宁市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项目、遂宁明村宴会艺术中心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摒弃侥幸心理,切实维护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遂宁失能老年照护中心项目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杨渡街道姜家巷

隐患一:1#楼保温班组工人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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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3.0.5条规定,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实际情况配备相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整改要求:针对问题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培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等劳保用品。
隐患二:3#楼裙楼间临时配电箱箱门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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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 46-2024第4.3.2条规定,配电箱箱门应配锁,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整改要求:针对问题隐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整改。
隐患三:经营区1-2层内墙抹灰后楼梯间临边防护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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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3.1.1条规定,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需随工程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整改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恢复此处临边防护。
二、遂宁明村宴会艺术中心项目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一期九宗书院路南

隐患一:地下室水电班组作业过程中未系挂安全带。
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3.0.5条规定,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实际情况配备相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整改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培训。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等劳保用品。
隐患二:主体一层临时用电分配箱未进行重复接地,箱门未关闭,无管理责任牌,现场电缆拖地、杂乱。
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 46-2024)第3.5.2条规定,TN系统中的保护接地导体(PE)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整改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整改:1、PE线必须在二级箱处做重复接地,2、箱门必须上锁、专人管理,3、箱外贴临电管理牌,标注名称、用途。
被曝光的问题隐患,请相关单位组织整改,质安中心要及时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的复核工作,确保新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