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监督执行现行的质量安全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承担市政府授权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提出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以及执业人员资格;负责对受监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行为和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抽查受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并做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解决辖区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纠纷;组织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全面开展质量安全业绩评价;参与辖区内优质结构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及按规定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全面夯实监督效力。做好质量与安全监督备案、起重设备使用备案工作,做好检测机构登记工作,做好监理企业考核和存档工作,严格备案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监督各责任主体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责任主体责任制;继续组织召开每个季度全区建设领域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持续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建工程项目扬尘整治形成制度化纳入项目开工审批,创新项目过程中整治手段,持续推进。全面推进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力争2025年新区全面落实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形成无缝隙、无死角管理;持续推进新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加大创建标化工地的宣传力度,计划2025年市级标化工地1个,市优质结构工程1个,省级标化工地1个;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处理好质量安全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质安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44.7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5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标和两位工作人员调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44.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4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44.7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51万元,主要是要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标和两位工作人员调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44.7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5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标和两位工作人员调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8万元,占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9万元,占17.4%;卫生健康支出6万元,占4.14%;住房保障支出12.17万元,占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缴费支出,满足单位医疗正常缴费需求。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满足单位医疗补助正常缴费需求。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满足职工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需求。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经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经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所有专用项目和整体支出都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