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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3-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29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管委会相关部门,各中小学,东涪公司:

  《遂宁市河东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新区党工委2019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稳妥组织实施。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7〕4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8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精神,参考其它区县做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公办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由政府补助、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坚持公开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保措施、费用标准、第三方机构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四)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二)服务时间。每周二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冬季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30,不超过2课时。

  (三)实施主体。遂宁市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新区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学校负责具体承接实施。

  (四)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整理课业辅导。组织督促学生进行课业整理,教师不得集中讲解和辅导,不对课堂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可对个别学生在做作业时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二是个性发展辅导。可组织学生开展阅读、体育锻炼、发展艺术特长等活动。三是社会实践体验。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活动,可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组织方式。学校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鼓励学校与具备资质且规范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课后服务。

  四、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经费来源。建立政府适当补助,学校支持、家长适度分摊的经费筹措机制。新区财政按程序给予资金补贴支持,保障课后服务顺利实施。学校投入部分经费提供课后服务的场地、器材、水电等保障。学生家长向遂宁市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交纳课后服务部分成本费,标准原则上为:小学180元/月/生,初中150元月/生,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按学期交费。

  (二)经费使用。遂宁市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财经制度管理使用经费。所有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公司管理费用、课后服务工作缴纳税费,支付学校聘用管理人员、辅导员、后勤人员劳务报酬,以及学生活动经费、购置设施设备、考核奖励等,不得挪作他用。经费管理做到账务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经费管理。要设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建立费用支出台账,做到账务公开,社事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审计督查。

  五、实施步骤

  (一)建立运作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第三方为主体、学校具体实施的运作体系。社事局负责对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监管。各中小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设置、管理细则,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考评细则和安全保障等,报社事局审核同意后执行。各中小学校发挥本校全体专业教师优势及特长,切实做好服务项目开发、组织管理、服务辅导等工作,课后服务人员聘用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教师为辅,聘用的校外辅导员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程序和报名办法等,并向社会及家长公布。

  (二)加强舆论宣传。社事局和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和家长配合与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稳步推进实施。2019年春季学期起,在遂宁市河东实验小学校试点,探索建立完善的课后服务管理运行体系。新区其他公办中小学校逐步组织实施。

  六、健全保障措施

  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置及纠纷处理机制。学校和机构要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要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要加强与公安、交运、卫生、市场监督(食药)、执法、应急管理(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排查治理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隐患。学生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要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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