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河东新区2022年1月至3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7-21 17: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
序号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执行机关
1 四川紫韵竹碳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强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案 2022.7.2 四川紫韵竹碳科技有限公司刘强存在以下问题:1.主要负责人刘强,未建立本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制度,未制定2022年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2. 刘强作为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导致厂区内存在3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 罚款人民币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河东新区应急管理分局
             
(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案件
序号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执行机关
1 遂宁市开发区天天红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2.11”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 2022.6.21 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河东新区应急管理分局
2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市河东新区四川师范大学乡村振兴学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胡红升“2.11”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依法履职案 2022.6.21 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罚款人民币12047元(大写:壹万贰仟零肆拾柒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河东新区应急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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