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弹弓射鱼不安全 行政处罚不算冤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8-18 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见过钓鱼的、网鱼的,第一次在河东见到射鱼的。”8月6日,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名在观音湖保护水域内进行射鱼行为的男子开出首张罚单。

6日上午,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分局对辖区水域进行禁渔禁钓专项整治时,在阳光锦翠外小树林里,发现一名男子疑似非法垂钓,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结果发现该男子不是在钓鱼,而是用弹弓在射鱼,且已有所收获。该男子用弹弓射鱼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而且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罚款200元并暂扣射鱼工具的行政处罚,随后执法人员放生了非法捕获的渔获物。

在此,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钓鱼爱好者,不要在禁渔区及禁渔期进行垂钓、游泳等行为,更不要使用具有杀伤力、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进行捕鱼。我局将持续加强禁钓禁泳的巡察监管力度,与市民们共同维护辖区的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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