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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应急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 2021年度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3-20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要求,结合今年防疫工作和新区实际情况,新区应急分局特制定2021年度河东新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各类违法行为,促进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思路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突出三个重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实现一个目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定主体责任”,以“严、深、细、实”为执法基准。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充分运用“双随机”执法检查手段,采取明察、暗察、暗访,举报核查,惩教结合等执法方式,杜绝重复检查。

三、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的专项整治,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创新执法方式,把执法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划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四、监察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

(一)执法人员按2人计算。应急分局现有人员12名,其中具有执法资格人员2名,按照2人计算。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500

(1)2021年全年共计365

(2)  全年双休日104,法定假日11天,法定休息日:一共115天。

2021年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休息日)×执法人员数:(365115×2=500

2.其他管理工作日预计434

1)制发有关管理文件预计占用100天。

按照中、省、市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制定新区工作安排有关文件,根据职能职责分工2名执法人员分别是:刘林(应急分局安全生产股股长,负责安办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执法、事故调查、执法信息系统报送、各类专项整治、1234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案卷归档、文件办理等工作)。刘勇军(应急分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收发文、财务、党务、宣传等工作);按照去年的文件数量143份,预计本年度制发转发有关文件140份,2名执法人员负责其中100份文件的草拟、审核、审批等工作,按照每份文件一人一天计算共计占用工作日100天。

2)筹备、召开及参加相关会议预计占用50天。

计划全年召开、参加会议50次,每次1人,时间0.5天。(50×0.5×2=5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占用120天。

调查处理工作日×参加人数×预计起数:预计120个工作日。(30天×2人×2起)=120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预计占用10天。

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0场,培训每场半天,备课等准备工作半天,每次按1人计算,(1人×20场×0.5=10天)。

5)各类执法信息、政务信息、安全信息、交换信息、案卷归档等收集录入预计占用10天。

6)参与新区有关部门及配合上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联合部门开展检查预计占用20天:

预计次数×预计时间(40次×0.5天)=20

7)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类专项整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查处、12345、安全生产举报处理预计占用60天。

预计次数×参加人数(30次×2人)=60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占用20天。

参加人数×预计起数占用时间(2人×10天)=20

9)生产安全受伤事故举报处理预计占用44天。

预计每起处理时间2天;按规定2人参加,结合2020年接报受伤事故处理11起,预计处理天数×参加人数×预计受理起数共计需要(2×11×2=44

3.参加学习以及其他工作日预计55

1)分别参加学习、培训7个工作日(7×2=14天)

2)全市交叉执法预计8个工作日(8×1=8天)

3)法定公休假25个工作日(15+10=25天)

4)参加党群活动15个工作日(党组织、工会、等群体活动)

(三)监察执法工作日11

监察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管理工作日”-“参加学习以及其他工作日”=500-434-55=11

按照每2人一组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全年执法检查工作天数为11天。

五、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检查对象

依据计划,新区应急分局将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11家生产经营单位列为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从中随机抽选4家为主要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60%。(详见附表)

11家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企业:

1.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遂宁石油分公司僧家沟加油A站。

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遂宁石油分公司僧家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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