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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人员的公告

来源:人事及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19-07-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和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河东新区管委会218会议室)。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825-2375789。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备注是否服从调配,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考核

    1.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由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调配,有不服从调配或调配后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2:1,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内容: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政审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与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招标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或指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0825-2375789

    监督电话:遂宁市河东新区纪检监察室 0825-2911196

 

附件1: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人员职位表

附件2: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人员报名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9年7月30日


附件1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人员职位表

 

职务编号

单位

职位数量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合同主体

备注

01

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7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经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熟悉办公电脑、公文写作、数据分析者优先

劳务

派遣

公司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附件2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 贯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婚姻状况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时间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时间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通 讯 地 址

 

报考人员身份

 

身份证号码

 

报考职位

 

是否服从调配

 

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种特长

 

个人承

诺及信

息确认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提供的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涂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本次考试中,遵纪守法、诚心应考、不作弊、不违纪。

经本人确认,报名信息录入正确。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从初中读书开始)

 

 

 

 

 

 

 

所受奖、

惩情况

 

 

 

 

 

 

姓  名

关  系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有无按规定

回避的情况

 

 

 

资格初审意见

 

 

 

             

资格复审意见

 

 

 

 

                                  

备      注

 

说明:1.“学历学位”填写本人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

2.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备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成员;

3.有无按规定回避的情况:参照按省人事厅《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的回避范围;

4.“电话、邮编、时间”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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