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106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成立河东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成立河东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娜 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刘小龙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杨 东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区划调整改革常务工作)
白辉龙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税清安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周 蓓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唐钰玺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全 新 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黄 鹏 管委会副主任、社事局局长
成 员:魏海光 新区党政办主任
廖珊瑚 新区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杨金全 新区党群部部长
吕雪莲 新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陆国文 新区经济局局长
冉文娟 新区财政局局长
陈 勇 新区建设局局长
陈 波 新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 应 新区群工局局长
杨国勇 新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 敏 新区交运分局局长
文 君 新区工会主席
陈晓芳 新区政务中心主任
银 波 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曾义华 新区社事局副局长
徐大喜 新区审计中心项目审计股长(主持工作)
曾智鑫 灵泉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漆佳国 二期管理办党总支书记
袁晓林 养生谷管理办党总支书记
张 莉 科教园管理办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宣布动员和舆论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吕雪莲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工作组和四个工作指导组。现将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统筹协调组
组 长:杨 东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周 蓓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魏海光 新区党政办主任
成员单位:新区党政办、党群工作部、民政局、经济局、财政局、国土分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民政局,由吕雪莲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唐艳军、欧阳星雨、袁沐,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联络员:唐艳军 新区党政办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起草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负责有关请示、报告、调研论证等文件的起草报批和各种会议资料准备工作,督促指导专项工作组、指导组推进落实各项任务,收集汇总各工作组无法解决的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负责与市(船山)乡镇区划调整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市委编办等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社会稳定防控组
组 长:全 新 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王 应 新区群工局局长
银 波 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联络员:胥洪明 新区群工局干部
成员单位:新区群工局、公安分局、民政局、永兴法庭、司法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群工局,由王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职责:完成新区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涉改街道办(管理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涉改街道办(管理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涉改街道办(管理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相关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和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三)纪律监督检查组
组 长:刘小龙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廖珊瑚 新区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宗根 新区政研室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新区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部、民政局
联络员:刘思军 新区纪检监察室干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纪检监察室,由廖珊瑚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职责:对新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履责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查处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各街道办(管理办)防汛减灾、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对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四)舆情引导管控组
组 长:刘小龙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文 君 新区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工会、公安分局
联络员:鲜 蓉 新区党群工作部干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工会,由文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职责:指导做好新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宣传动员工作;研究制定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宣传工作方案;根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进展策划选题,选择重要时点加强宣传;协调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利用新媒体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宣传活动。
(五)资产债务移交组
组 长:杨 东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冉文娟 新区财政局局长
吴宗根 新区政研室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新区财政局、党政办、审计中心、经济局、社事局、民政局、建设局、规划分局等
联络员:赵 杰 新区财政局干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财政局,由冉文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职责:摸清涉改街道办(管理办)内各类债权债务、国有和集体资产、财政收支基数、资金结算、财税体制等情况,制定出台改革财政配套政策,做好涉改区域内的政府资产债权债务划转协调指导工作,做好涉改区域内的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坏。
(六)行政界线勘定组
组 长:周 蓓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杨国勇 新区国土分局局长
陈 波 新区规划分局局长
张 涵 新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新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民政局、财政局、经济局、交运局、建设局
联络员:袁 沐 新区民政局干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民政局,由吕雪莲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职责: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配合船山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区域乡镇之间的行政区域船山界线勘定工作,做好界桩界线的调整、管理和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七)机构人员编制划转组
组 长:刘小龙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金全 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成员单位:新区党群工作部
联络员:张雯镜 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党群工作部,由杨金全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职责:摸清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区域内的法人结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制定出台优化机构编制的配套政策,按计划、分步骤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具体划转,负责与市编办协调机构编制工作。
(八)民生保障组
组 长:周 蓓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晓芳 新区政务中心主任
银 波 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吕雪莲 新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员单位:新区政务中心、民政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社事局、经济局、交运分局
联络员:杨 洋 新区政务中心干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政务中心,由陈晓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便民服务站,实现“一个平台优服务”。负责做好医疗、教育、交通、社会治安等公共服务工作,确保新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当地的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持不变,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组,采取组长负责制,成员由各组根据调整工作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工作纪律,主动履行职责,各组务必严格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在2019年8月7日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工作指导组
(一)第一指导组
指导街道:养生谷管理办公室
组 长:白辉龙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唐艳军 新区党政办干部
联络员:李 睿 养生谷党政办干部(18682509049)
(二)第二指导组
指导街道:灵泉街道办事处
组 长:税清安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袁 沐 新区民政局干部
联络员:段绍辉 灵泉办党政办主任(15982588078)
(三)第三指导组
指导街道:二期管理办公室
组 长:唐钰玺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吕雪莲 新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联络员:夏 波 二期办党政办干部(18882570082)
(四)第四指导组
指导街道:科教园管理办公室
组 长:黄 鹏 管委会副主任、社事局局长
副组长:张 涵 新区民政局副局长
联络员:汪 雷 科教园党政办主任(18808255898)
三、工作职责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工作指导组负责具体统筹协调乡镇区划调整各项工作,深入一线开展政策宣传、调研指导等活动,科学研判并及时发现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管理办)在指导组的指导下,负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内区划调整改革各项任务。各指导组之间坚持无缝对接、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确保改革任务稳妥圆满完成。
(二)强化风险防控。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督导各街道办(管理办)、村(社区)全面梳理各个工作环节,逐一排查分析风险点,提前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逐一明确应对措施,结合实际做好防范、应对和处置工作。若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向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汇报。
(三)做好宣传解释。要按照正面适度宣传,统一口径,加强宣传动员和解释引导工作,切实引导涉改街道办(管理办)、村社(社区)干部、群众主动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营造良好的区划调整改革氛围。必要时,可针对性地随机暗访,充分听取辖区内干部群众意见,使其消除顾虑。
(四)依法有序推进。各组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及《河东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街道办(管理办)对标对表,按照时序进度推进改革任务逐项落实落细落地,同时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五)严肃纪律管控。各组要积极配合新区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改革推进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政令畅通。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对违反纪律的,按程序处理。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