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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9日14时30分,位于市河东新区荣海国际温泉社区132栋2单元101号房装修施工现场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重伤。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政府令第225号)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及《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一般事故调查权的公告》(遂府公〔2016〕1号)文件精神,2023年1月30日,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成立了由管委会分管应急的领导、纪检监察室、应急分局、建设交运局、社事群工局、公安分局、工会、慈音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荣海温泉国际社区132栋2单元
101号装修项目“1.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另邀请3名相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形成技术和管理原因分析报告和《遂宁市河东新区四川渼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29”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5月16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制度>的通知》(遂安办〔2017〕83号)规定,2024年1月24日,市河东新区四川渼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29”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月24日,新区应急分局牵头成立评估组,由新区应急分局局长任铃任组长,新区纪检监察室、建设交运局、社事群工局、公安分局、新区工会、慈音街道办事处等事故调查组有关人员为成员。评估组认真按照《遂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遂宁市河东新区四川渼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29”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有关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等3个方面作为本次评估内容,在相关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现场核查及质询的方法,深入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河东新区四川渼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29”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遂府函〔2023〕96号)要求,相关责任落实情况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1.对事故发生单位四川渼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罚人民币1.6万元的罚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8月30日立案调查,11月16日作出处罚决定,并于12月11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但该公司至今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给付义务。待行政诉讼期满后,如该公司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给付义务,新区应急分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四川渼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胡X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处罚人民币21862元罚款,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1日已全部缴纳完毕。至此,应急分局于12月13日完成结案。
3.四川渼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胡X因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作出处罚人民币21862元罚款,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1日已全部缴纳完毕。至此,应急分局于12月13日完成结案。
(二)监管责任单位
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川建发〔2015〕51号)规定,市河东新区建设交运局安全监督人员主要采取计划内抽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对该装饰装修工程开展了安全监督工作。2023 年至事故发生时,市河东新区建设交运局对该项目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及复查共计7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并定期召开了会议,听取监督人员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同时先后多次抽查、暗访小区装修工程,对装修项目安全生产和监督人员的到位履职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通过调查,监管单位有关人员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履行了安全监管职责,不存在失职行为。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四川渼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整改方案》等,对单位工作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评估建议意见
市河东新区建设交运局(建交股)对事故发生单位以及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评估组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自此事故发生单位以及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均处理完毕,对事故发生企业资料进行了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自此评估整改工作达到法定要求,评估整改合格。
遂宁市河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