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机关各部门、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领导指示,决定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 “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对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实、推动不力的部门按规定予以提醒敦促、要求整改和工作约谈,坚决压紧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提醒敦促制度。
各部门出现工作松散、拖拉、未按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等情形,由财金国资局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提醒敦促函》,责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抓好工作落实。主要包括:
1.各部门未按时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行监控,部门整体、政策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工作的;
2.对财金国资局反馈的重点绩效管理结果,未按要求应用整改、反馈情况的;
3.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排名靠后的;
4.不配合财金国资局组织开展的重点绩效管理工作的;
5.各部门未按时完成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定期清理、评估、报送工作的;
6.其他应当进行提醒敦促的情形。
(二)建立问题整改制度。
各部门出现预算绩效管理过程管控薄弱,工作举措不实不力,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形,由财金国资局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并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主要包括:
1.未按要求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
2.对本部门自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不到位,导致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低效无效、损失浪费的;
3.在财金国资局组织开展的重点绩效管理工作中发现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效益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
4.对纪委监委、
5.其他应当进行问题整改的情形。
(三)完善工作约谈制度。
各部门出现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严重滞后,财政项目资金闲置浪费、低效无效情况严重,连续两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对财金局等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不力等情形,由财金国资局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约谈通知书》(附件3 ),责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工作约谈,对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深刻总结,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要包括:
1.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造成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浪费,经财金国资局提醒敦促或要求整改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整改到位的;
2.拒不配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全区改革推进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
4.人大、纪委监委、
5.其他应当进行工作约谈的情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主动谋划、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及时高效完成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任务,确保财政资源配置合理、财政资金使用高效。被提醒敦促、要求整改和开展约谈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采取务实举措确保整改到位,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
(二)细化工作要求,提升制度实效。
各部门要理清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提前做好内部提醒敦促,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完成。落实预算绩效管理问题整改责任制,做实做细全过程绩效管理问题整改工作,整改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财金国资局将按照部门预算规模和所管理的转移支付规模等对部门进行细化分类,有针对性开展约谈,着重突出对资金规模较大而工作推进滞后的部门督促指导,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管住关键”。
(三)强化协作联动,切实问效问责。
“两书一函”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纳入新区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财金国资局将结合“两书一函”制度执行实际,适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新区党工委,将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抄送新区党工委等,加强对“两书一函”制度执行的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