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财政局
遂宁市河东新区城乡统筹服务中心
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告
根据芝溪谷管理办前期申报衔接资金项目及各级衔接资金下达情况,现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毕,结合新区项目推进实际,经研究,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进行调整:
1、将“遂宁市河东新区2024年度金塘村小麦生产基地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尾款)”匹配的中央资金(遂东区财农〔2025〕6号)6.013264万元调整到“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芝溪谷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将“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涪山坝村排灌渠建设项目”匹配的中央资金(遂东区财农〔2025〕6号)10万元调整到“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芝溪谷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2、将“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金塘村提灌站建设项目”匹配的省级资金(遂东区财农〔2025〕2号)11.530776万元调整到“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芝溪谷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将“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金塘村产业路建设项目”匹配的省级资金(遂东区财农〔2025〕2号)2.036098万元调整到“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芝溪谷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将“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渔舟村川白芷产业路建设项目”匹配的省级资金(遂东区财农〔2025〕2号)1.655302万元调整到“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芝溪谷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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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调整表
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调整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财政局 遂宁市河东新区城乡统筹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日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