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165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管委会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
经新区领导同意,现将《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征收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遂宁市河东新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做好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管委会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下达到各责任单位的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目标任务数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此项工作纳入2019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由新区党政办统筹,社事群工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会同市税务二分局、新区财金国资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完成情况将于2019年12月底由新区党政办予以通报,并严格加扣各单位目标绩效分。
四、计分细则
实行加扣分制,责任单位未达到目标任务数,按未完成目标任务数每1%扣目标绩效分0.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责任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按超过目标任务数每1%加目标绩效分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附件:河东新区各目标责任单位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征收目标任务
附件
河东新区各目标责任单位2020年城乡居民
医保参保征收目标任务
单位:人
| 目标责任单位 |
年度目标总数 |
| 灵泉街道办事处 |
25514 |
| 慈音街道办事处 |
22163 |
| 杨渡街道办事处 |
22224 |
| 科教园管理办公室 |
5846 |
|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
14300 |
|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
1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