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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11-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165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管委会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

  经新区领导同意,现将《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征收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遂宁市河东新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做好河东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管委会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下达到各责任单位的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目标任务数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此项工作纳入2019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由新区党政办统筹,社事群工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会同市税务二分局、新区财金国资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完成情况将于2019年12月底由新区党政办予以通报,并严格加扣各单位目标绩效分。

  四、计分细则

  实行加扣分制,责任单位未达到目标任务数,按未完成目标任务数每1%扣目标绩效分0.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责任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按超过目标任务数每1%加目标绩效分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附件:河东新区各目标责任单位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征收目标任务

  附件

  河东新区各目标责任单位2020年城乡居民

  医保参保征收目标任务

  单位:人

  
目标责任单位 年度目标总数
灵泉街道办事处 25514
慈音街道办事处 22163
杨渡街道办事处 22224
科教园管理办公室 5846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14300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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