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川建城建发〔2022〕113号)要求,2022年下半年,经对照《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自查,辖区范围内未发现新增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情况,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人:何汉
联系电话:0825-2918865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