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确保食品安全,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从QS标志、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感观性状和包装识别进行筛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食堂,餐具炊具必须按时清洗、定时消毒,要认真做好防毒、防腐、防潮、防虫、防馊、防损、防蝇、防尘、防鼠工作,确保饮食安全。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培训,使他们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的必要性。三是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家次,责令整改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