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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9-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146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47号)文件精神。2019年河东新区无偿献血任务增加到了1100人,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要大力宣传“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科学理念和“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优费政策;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人员,完善制度和考核奖惩细则,切实领导好、组织好广大干部职工和辖区公民自愿无偿献血,促进工作健康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


  LED显示频等,向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不断强化公民的献血意识;要着力发展村(社区)群众主动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推动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由城镇逐步向农村发展,形成适龄公民踊跃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好无偿献血补助和奖励办法。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关心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党员干部要带头无偿献血,树立表率作用,为推动新区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强化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任务分解表附后)

  为确保无偿献血目标完成,由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牵头,党政办公室强化督查考核,对工作敷衍推诿,措施不到位,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落实政策,保障献血者身体健康

  按照《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第十条规定,对无偿献血的公民,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给予适当补贴等,落实激励措施。

  附件:1.河东新区2019年度无偿献血目标任务分解表

  2.献血时间安排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河东新区2019年度无偿献血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 位任务数(人次)单 位任务数(人次)
综合行政执法局100社会事务保障中心1
行政审批局15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1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30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
社事与群众工作局15项目和产业服务中心1
慈音卫生服务中心1灵泉街道办事处220
经济合作局10慈音街道办事处200
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15杨渡办事处100
党政办15科教园区管理办50
监察室1党群工作局10
发展改革局10河投公司25
机关工会2东涪公司50
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分局13河东小学7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分局10永盛小学15
司法局河东分局2遂州外国语小学100
应急管理局河东分局3洋渡学校35
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5八中30
市政公用事务中心15仁里小学30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10公安分局30
公共投资审计中心10中航物业10
房屋征收事务中心1  
消防3  



  附件2

  献血时间安排

  按照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遂东区办函〔2018〕147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无偿献血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0日(星期四)

  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灵泉街道办事处含学校。

  献血地点:管委会一楼会议室。

  10月11日(星期五)

  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慈音街道办事处(含学校)。

  献血地点:管委会一楼会议室。

  10月12日(星期六)

  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科教园管理办公室、遂州外国语学校、慈音卫生服务中心。

  献血地点:管委会一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

  1.每天早上8:30开始献血。

  2.请各位献血人员务必带上身份证、献血证。

  3.请各位献血人员在献血前一天不要喝酒、熬夜,献血前吃饱早饭。

  4.请各位献血人员在填写联系地址时,务必注明:“河东新区***局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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