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 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 业务 | 政策 法规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监督 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3 | 最低 生活 保障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 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 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5 | 最低 生活 保障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特困 人员 救助 供养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 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 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 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9 | 特困 人员 救助 供养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1 | 临时 救助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 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2 | 临时 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3 | 审核 审批 信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 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 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政 预决 算 | 政府 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 日内 | 地方各级 财 政部门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2 | 财政 预决 算 | 政府 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 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 日内 | 地方各级 财 政部门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 | √ |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规定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 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3 | 财政 预决 算 | 政府 预算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 ①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 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②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 日内 | 地方各级 财 政部门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4 | 财政 预决 算 | 政府 决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 日内 | 地方各级 财 政部门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 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5 | 财政 预决 算 | 政府 决算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 同上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 日内 | 地方各级 财 政部门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 | √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 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 进行说明。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 还本付息等信息, 包括: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 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 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6 | 财政 预决 算 | 部门 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 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 日内 | 地方各级 预 算部门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 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7 | 财政 预决 算 | 部门 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 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 日内 | 地方各级 预 算部门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8 | 财政 预决 算 | 部门 决算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 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 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 日内 | 地方各级 预 算部门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 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就业 信息 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 | √ | √ | √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 | √ | √ | √ | |||||
4 | 就业 信息 服务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5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6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 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服务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7 | 职业指导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 | √ | √ | √ | |||||||
8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 导 | 创业开业指 导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9 | 公共 就业 服务 专项 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0 | 就业 失业 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1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2 | 就业 失业 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3 | 创业 服务 | 创业补贴申 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14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5 | 对就 业困 难人 员(含 建档 立卡 贫困 劳动 力)实 施就 业援 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6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7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8 | 对就 业困难人员(含建档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19 | 立卡 贫困 劳动 力)实 施就 业援 助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0 | 高校 毕业 生就 业服 务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1 | 高校 毕业 生就 业服 务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2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23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 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 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4 | 基本 公共 就业 创业 政府 购买 服务 |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文件依据、购买项目、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条件、购买方式、提交材料、购买流程、受理地点(方式)、受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5 | 国 (境) 外人 员入 境就 业 |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文件依据、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 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 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社会 保险 登记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 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的决定》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 | 社会 保险 登记 | 参保单位注销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 | 职工参保登记 | √ | √ | √ | √ | ||||||||
5 | 城 乡居 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 | √ | √ | √ | ||||||||
6 | 社会 保险 参保 信息 维护 |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7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 | √ | √ | √ | ||||||||
8 | 社会 保险 参保 信息 维护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9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 √ | √ | √ | ||||||||
10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 √ | √ | √ | ||||||||
11 | 社会 保险 缴费 申报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2 | 社会 保险 缴费 | 社会保险缴费 申报与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 | √ | √ | √ | √ |
13 | 申报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 请 | 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开 | 平台 | √ | √ | √ | √ | ||||
14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 | √ | √ | √ | ||||||||
15 | 社会 保险 参保 缴费 记录 查询 |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6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 | √ | √ | √ | ||||||||
17 | 养老 保险 服务 | 职工正常退休 (职)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 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8 | 城 乡居 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 | √ | √ | √ | ||||||||
19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
20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 ||||||||
21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 | √ | √ | ||||||||
22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 √ | √ | √ | ||||||||
23 | 养老 保险 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4 | 遗属待遇申领 | √ | √ | √ | √ | ||||||||
25 | 病残津贴申领 | √ | √ | √ | √ | ||||||||
26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 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27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 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 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8 | 养老 保险 服务 | 城 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 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9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申 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 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 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30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 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 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 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1 | 养老 保险 服务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 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2 |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 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 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3 | 工伤 保险 服务 | 工伤事故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 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34 | 工伤 保险 服务 |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 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5 | 变更工伤登记 | √ | √ | √ | √ | ||||||||
36 | 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 | √ | √ | √ | √ | ||||||||
37 | 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 | √ | √ | √ | √ | ||||||||
38 | 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的确认 | √ | √ | √ | √ | ||||||||
39 | 异地居住就医 申请确认 | √ | √ | √ | √ | ||||||||
40 | 异地工伤就医报告 | √ | √ | √ | √ | ||||||||
41 | 工伤 保险 服务 |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 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2 |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 √ | √ | √ | √ | ||||||||
43 | 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 √ | √ | √ | √ |
44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 √ | √ | √ | √ | ||||||||
45 |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 √ | √ | √ | √ | ||||||||
46 |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 √ | √ | √ | √ | ||||||||
47 |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 √ | √ | √ | √ | ||||||||
48 | 工伤 保险 服务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 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9 |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申 领 | √ | √ | √ | √ | ||||||||
50 | 统筹地 区以外交通、食宿费 申 领 | √ | √ | √ | √ | ||||||||
51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 √ | √ | √ | √ |
52 |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 报 | √ | √ | √ | √ | ||||||||
53 | 工伤 保险 服务 |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 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54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 金申领 | √ | √ | √ | √ | ||||||||
55 | 供养亲属抚恤金 申 领 | √ | √ | √ | √ | ||||||||
56 |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 √ | √ | √ | √ | ||||||||
57 | 失业 保险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58 | 服务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 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保险条例》 | 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部门 |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59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 | √ | √ | √ | ||||||||
60 | 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 √ | √ | √ | √ | ||||||||
61 | 农 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 | √ | √ | √ | √ | ||||||||
62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 费 | √ | √ | √ | √ | ||||||||
63 | 失业 保险 服务 |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 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64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 √ | √ | √ | ||||||||
65 | 稳 岗补贴申领 | √ | √ | √ | √ | ||||||||
66 |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 √ | √ | √ | √ |
67 | 东部7省(市)扩大支出试点 项目 | √ | √ | √ | √ | ||||||||
68 | 企业 年金 方案 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企业 年金办法》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69 | 企业 年金 方案 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企业 年金办法》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70 |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 √ | √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 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 许可 | 建设项 目环境 影响评 价文件 审批 |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 | 行政 许可 | 防治污 染设施 拆除或 闲置审 批 | 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3 | 行政 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拟决 定环节: 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决定 环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送达环节:送达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做好下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 通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4 | 行政 处罚 行政 强制 和行 政命 令 | 行政处罚流程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 同意分期(延期) 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 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 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精准推送 | √ | √ | ||||
5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6 | 行政 处罚 行政 强制 和行 政命 令 | 行政强制流程 |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 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 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精准推送 | √ | √ | ||||
7 | 行政强制决定 |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8 | 行政命 令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 | √ | |||||||
9 | 行政 管理 | 行政奖 励 | 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 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0 | 行政 管理 | 行政确 认 | 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11 |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 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责任事项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 | √ | ||||||
12 | 行政 管理 | 行政给 付 | 运行环节:受理、审查、决定、给付、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3 | 行政检 查 | 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 | √ | |||||||
14 | 其他 行政 职责 | 重大建 设项目 环境管 理 | 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5 | 其他 行政 职责 | 生态环 境保护 督察 |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6 | 生态建设 |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 | √ |
17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 《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8 | 公共 服务 事项 | 生态环 境保护 政策与 业务 咨询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9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 | √ | |||||||||
20 | 生态环 境污染 举报咨 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1 | 公共 服务 事项 | 污染源 监督监 测 |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2 | 污染源 信息发 布 |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23 |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 √ | √ | |||||||||
24 | 公共 服务 事项 | 生态环 境质量 信息发 布 |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 PM2.5 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5 | 生态环 境统计 报告 |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公开 | 市级 生态 环境 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 限 | 公开主 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 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规 政策 | 法律法规 |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正文。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 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 作日内 |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 点 | √ | √ | √ | √ | ||
2 | 政策文件 |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正文。 | |||||||||||
3 | 重大 决策 | 决策前预公 开 | 决策公开制度; 意见征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 信息形成(变更)20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
4 | 决策会议公 开 |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结果。 | 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个工作日内 | 部门 | ||||||||
5 | 决策结果公 开 | 保障性住房领域方案、公示公告、通知等。 | |||||||||||
6 | 规划 计划 | 中长期规划 | 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
7 | 年度计划 | 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 年度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 |||||||||||
8 | 建设 管理 | 立项信息 |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投资金额;计划安排。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住房保障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9 | 开工项目清 单 |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 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实际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 | 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内 | 门、保存部 门 | ||||||||
10 | 基本建成项目清单 |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竣工时间等。 | |||||||||||
11 | 竣工项目清 单 |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竣工时间等。 | |||||||||||
12 | 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开工时间;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 | |||||||||||
13 | 配给 管理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 申请受理公告; 申请条件、程序、期限和所需材料; 租赁补贴发放计划。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4 | 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 | 申请受理; 审核结果:申请对象 |
15 |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 姓名、身份证号(隐 藏部分号码)、申请房源类型; | 公开的意见》 | ||||||||||
16 |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 | ||||||||||||
17 | 配给 管理 | 房源信息 | 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类型;竣工日期;地址;住房套数; 待分配套数;已分配套数;套型;面积; 配租配售价格;分配日期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8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公告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包括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
19 | 分配结果 | 保障对象姓名;保障性住房类型;房号、面积、套型;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 | |||||||||||
20 |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 公告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包括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 |
21 | 配后 管理 | 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 | 年审或定期审核家庭信息,含保障对象编号、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配租房源;套型;面积;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原因等。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
22 | 自愿退出 | 原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原租购项目名称、地址、类型、套型、面积等;原享受补贴面积、标准等。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
23 | 到期退出 | ||||||||||||
24 | 不符合条件退出 | ||||||||||||
25 | 违规处罚退出 | ||||||||||||
26 | 配后 管理 | 租赁补贴发放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发放金额;发放年度、月份、日期;发放方式。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27 | 租金收取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应缴租金;实收租金;未足额收取原因;租金年度、月份;收取日期;收取方式。 | 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28 | 租金减免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 证号(隐藏部分号码);保障项目名称、类型、套型、面积;原应缴租金标准、现 应缴租金标准。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
29 | 腾退管理 | 腾退对象;腾退日期;腾退原因;实退租金。 | |||||||||||
30 | 房屋维修 | 维修内容;维修标准;维修资金来源渠道;维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
31 | 保障性住房调整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调整前和调整后保障项目名称、类型、套型、面积等;不予调整原因。 |
32 | 配后 管理 | 运营承接主体管理 | 单位名称; 获取运营资格方式; 运营承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注册资金;服务范围;监督考核情况等。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
33 | 办事 指南 | 申请保障 | 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 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 站 | √ | √ | √ | √ | ||
34 | 合同备案 | 合同范本;备案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等。 | |||||||||||
35 | 申请租金减免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 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36 | 办事 指南 | 缴纳租金 | 租金标准;缴纳方式、时限;受理(办理)机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保障性住房信息制作部门、保存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 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 站 | √ | √ | √ | √ | ||
37 | 保障性住房调换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方式、流程;申请受理(办理) 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38 | 自愿退出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方式、流程;申请受理(办理) 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39 | 政策 解读 | 本级政策解 读 | 解读主体;解读内容;解读方式;解读时间等。 | ||||||||||
40 | 回应 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回复情况;公开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 | ||||||||||
41 | 回应 关切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 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 日 内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 √ | √ | √ |
42 | 评价 结果 | 上级评价、表彰情况 | 上级对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通报、排名;获上级表彰、入围上级推广示范情况等。 | ||||||||||
43 | 社会评价情况 | 公众对保障性住房工作满意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