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2015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河东新区2015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河东新区防汛抢险领导、部门职责分工表
2.河东新区防汛抢险应急响应对策
3.突发洪涝灾害抢险救灾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图
4.洪涝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5.洪涝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河东新区2015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根据遂宁市2015年防汛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河东新区2015年防汛抢险应急防治工作,结合新区洪涝灾害分布规律、形成特点及发展趋势的实际,特制订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新区防汛抢险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防汛抢险能力,高效有序的做好突发洪涝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国家防总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遂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5年防汛工作的通知》(遂防指〔2015〕2号)《遂宁市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遂排水指办〔2015〕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区范围内突发暴雨天气、跨区(县)行政区域及跨市(州)突发暴雨天气的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突发暴雨天气的防汛抢险应对处置。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强降雨天气造成的危害。建立防汛抢险风险防范体系,经常性做好思想、预案、机制等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预案演练。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新区管委会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抢险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和专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河东新区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河东新区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刘 娜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孔庆洲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陆京会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指挥长)
李良华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晓棠 新区纪工委书记
杨 东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税清安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蒋 勤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周尚富 新区副调研员
岳建国 新区副调研员
成 员:陈亚东 新区党政办主任
杨晓军 新区安监分局局长
黄 鹏 新区经济局局长
罗朝福 新区财政局局长
刘本华 新区人事局局长
王 喜 新区监察室主任
胡志兰 新区招商局局长
陶 鸿 新区市政局局长
张 敏 新区民政局局长
杨国勇 新区国土分局局长
徐亚军 新区社事局局长
胥洪鸽 新区执法分局局长
王 应 新区房征局局长
黄兴德 新区群工局局长
章丕华 新区食药分局局长
杨金全 新区文旅局副局长
邓兰英 新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 勇 新区消防大队队长
王 杨 河东交警中队队长
白东波 河东武警勤务中队队长
张建培 河投公司董事长
杨 林 灵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劲 慈音街道办事处主任
漆佳国 养生谷管理办公室主任
曾智鑫 河东二期管理办公室主任
陆国文 河东科教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冉洪涛 灵泉派出所所长
唐智勇 慈音派出所所长
指挥部职责:负责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及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降雨天气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和应急队伍参与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及时研究处理突发强降雨天气的重大事项,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2910577、2375112),黄鹏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尚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启动本预案后指挥部办公室与新区相关部门合署办公。
2.成员单位职责
(见附件1:河东新区防汛抢险领导、部门职责分工表)
应急行动: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分队迅速自行集结待命,调集防汛抢险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按指挥部指令对暴雨天气具体情况,采取人员疏散、受灾人员抢救、现场警戒控制、地质隐患查找定位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紧急处置:新区经济局、建设局、国土分局、执法分局、文旅局、规划分局、安监分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分局、灵泉派出所、慈音派出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按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或参与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地质灾害及地质受灾房屋、极端天气等所引发的防汛抢险的应对、处置工作。
救护防疫:社事局按上级主管部门和新区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工作。
救援保障:财政局、民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援资金的统筹调度和监管,负责应急器械、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调用、监管和发放,负责受灾群众的避险安置工作。
治安保卫:群工局、公安分局、灵泉派出所、慈音派出所、消防大队、交警中队参与、协助防汛抢险的应急处置;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的落实,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组织辖区内的民兵(治保队员)疏散、撤离群众。
工程抢险:市政局、河投公司按照新区指挥部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对出现危险的区域进行应急抢修。
宣传报道:党政办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强降雨预警天气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应急指挥:未明确职能职责的部门由指挥部统一指挥。
三、预警工作
1.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暴雨天气的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由新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签字后批准发布。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将通过纸质、电话、短信、通信网络等方式向各成员单位通知。
2.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后,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救援措施: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暴雨天气危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安排办公室专职人员值班,随时掌握并报告暴雨天气发展情况;针对暴雨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防汛抢险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工作落实;做好启动防汛抢险预案的准备。
四、分级标准
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五、应急响应对策
1.响应准备
Ⅱ级响应以上天气发生后,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成员和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到预定或指挥长指定的地点集合待命,按照指挥长的指令和本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2.响应等级及措施
(见附件2:河东新区防汛抢险应急响应对策)
3.应急监测
暴雨天气监测工作由市防汛办提供监测数据。
4.应急结束
暴雨天气以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经指挥长签字同意后,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结束。
六、善后处理
事发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对暴雨天气诱发突发疾病的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社事局组织各中小学做好学生复课工作;有关部门应及时下达救灾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生态恢复等工作。
七、应急保障
1.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要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普及暴雨天气预防常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整体联动能力;针对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紧急征用
在应对防汛抢险应急期(发生前和发生后时期),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作及其他物资和调动人员,涉及的组织或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服从。
征用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物资或占用场地,事后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适当补偿。
3.监督检查
新区党政办、监察室、经济局对《遂宁市河东新区2015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突发暴雨天气应对、处置过程中不作为、措施不力、未尽到职责和义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或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追究。
八、附则
本预案由新区经济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