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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5-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69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抓好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建设工作,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税清安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魏海光党政办主任

  陈 勇 建设局局长

  吴晓敏 市政局局长

  陈波规划分局局长

  冉文娟 财政局局长

  曾智鑫 灵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文 慈音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建培河投公司董事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设局,陈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李建宁(建设局副局长)、陆京伟(市政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分工

  1.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区城市环境整治亮化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协助各项目业主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查、手续办理、工程建设、市政对接协调等工作。

  2.市政局负责城市环境整治亮化项目的实施和跟踪,影音、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整治亮化技术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3.党政办负责各项目进度及协调工作的督查督办。

  4.规划分局负责指导新区项目业主及市政部门完成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工程的规划方案深化及设计,协助方案通过审查;配合完成涉及市政部门项目的方案规划和设计。

  5.财政局负责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建设的资金筹集以及向上争取城市环境整治亮化的资金支持。

  6.各PPP项目公司、河投公司负责涉及的城市环境整治亮化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7.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按照辖区负责制,做好涉及城市环境整治亮化项目稳定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建设工作,按照市上目标要求,把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针对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措施,将工作落实到人头,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明确任务,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成筹备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日程安排表,新区党政办按照工作日程安排随时进行督查,了解进度,通报情况,确保各项筹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尽职尽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规范进行。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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