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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管理办林长会议成员的通知

来源:芝溪谷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06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村、各办(中心、站)、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大队:

按照《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管理办公室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遂东芝办发〔2021〕69号)要求,为完善健全芝溪谷管理办林长制责任体系,经芝溪谷管理办研究,决定调整芝溪谷林长制会议成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级林长、副林长

管理办级林长: 尚 勇  党委书记、管理办主任

管理办级副林长:李治兵  党委委员、管理办副主任

警      员: 刘  洪  一级警长

村 级 林 长:彭邦龙  伞峰村党支部书记

         廖书学  渔舟村党总支书记

         杨伯容  锦秀村党支部书记

         陈兴华  金塘村党总支书记

         廖先平  涪山坝村党总支书记

林长会议成员:城乡办、党建办、财政办、乡村振兴办、社事办、社治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大队等办公室负责人。

管理办林长制办公室设立在城乡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乡办负责同志兼任。管理办各级林长及成员单位若有人员发生职务变动,由相应职务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能职责

(一)管理办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管理,落实管理办“一长两员”制度,制定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组织做好森林资源管护、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等的监管工作;监测和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计划清除和火情早期处理;调解涉林纠纷,制止并配合查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工作人员、护林员等的日常管理。

(二)管理办级副林长:协助管理办级林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

(三)村级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具体工作,负责落实村级“一长两员”制度,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开展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滥伐、盗伐、非法占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进行早期处理并向管理办林长或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管理办林长制办公室:管理办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在城乡办,负责承担本区域内的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工作的实施和督查,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按月梳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进展,把日常工作形成台账,上报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五)管理办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落实林长制相关工作。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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