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中心、站)、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大队:
按照《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管理办公室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遂东芝办发〔2021〕69号)要求,为完善健全芝溪谷管理办林长制责任体系,经芝溪谷管理办研究,决定调整芝溪谷林长制会议成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级林长、副林长
管理办级林长: 尚 勇 党委书记、管理办主任
管理办级副林长:李治兵 党委委员、管理办副主任
警 员: 刘 洪 一级警长
村 级 林 长:彭邦龙 伞峰村党支部书记
廖书学 渔舟村党总支书记
杨伯容 锦秀村党支部书记
陈兴华 金塘村党总支书记
廖先平 涪山坝村党总支书记
林长会议成员:城乡办、党建办、财政办、乡村振兴办、社事办、社治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大队等办公室负责人。
管理办林长制办公室设立在城乡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乡办负责同志兼任。管理办各级林长及成员单位若有人员发生职务变动,由相应职务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能职责
(一)管理办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管理,落实管理办“一长两员”制度,制定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组织做好森林资源管护、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等的监管工作;监测和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计划清除和火情早期处理;调解涉林纠纷,制止并配合查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工作人员、护林员等的日常管理。
(二)管理办级副林长:协助管理办级林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
(三)村级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具体工作,负责落实村级“一长两员”制度,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开展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滥伐、盗伐、非法占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进行早期处理并向管理办林长或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管理办林长制办公室:管理办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在城乡办,负责承担本区域内的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工作的实施和督查,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按月梳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进展,把日常工作形成台账,上报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五)管理办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落实林长制相关工作。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