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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2-24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0年,市河东新区全面贯彻《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严格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新区建设成渝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打造高品质宜居幸福城市典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狠抓关键环节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压紧压实新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落实《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和《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相关规定, 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努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纳入学法内容,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落实法治审查关键制度深入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健全行政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注重发挥司法分局等法治审查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明确凡属管委会办公会议重大议题未经司法分局法治审查一律不得上会召开新区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会,全年由司法分局对管委会重大决策出具审查意见50份,其中涉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金额30亿余元。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关键作用。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按照分类规范实施、统筹衔接推进的原则建立新区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斗城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担任管委会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并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鼓励法律顾问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基层群众组织在制定重大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参与指导管委会及各部门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构建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2020年,新区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咨询、合同审核、矛盾纠纷调解等事务200余次。

(二)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惠企便民提实效制定《遂宁市河东新区2020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标责任清单》厚植“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理念,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目标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行动。围绕惠企便民目标,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聚焦市场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建立一体化运行办理流程,进一步缩减办理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3小时办结,食品类许可缩减至9个工作日全面承接“应进必进”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81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100%同步实现按时办结率满意率两个100%。二是依法防控促复产。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在疫情可控阶段分类分步引导企业复工复产,之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不断依法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牵头先后出台系列帮扶举措,真金白银帮扶企业共渡难关,推动新区企业复工复产基本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指引合法性审查、清理、发布、解读工作,以最大程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等为原则,逐条逐项审查新区各部门和各工作组各专班提请印发的文件指引,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调整防控措施,及时在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专题发布同步发送解读防控文件指引及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放管结合激活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营商通”“一窗通”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下沉个体户登记注册业务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放宽服务行业市场准入,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2020年,新区市场经营主体新增1790户,同比增长23.8%,其中新增企业568户,个体1222户。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市场经营主体社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向全社会公布,鼓励市民群众和舆论媒体对市场主体有序监督,全年公布行政处罚信息55件,其他类执法信息790条,公示率达100%,构建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助推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20年,五项主要经济指标位列全市前三位。GDP实现48.25亿元、增长4.0%,居全市第6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4亿元、下降1.3%,居全市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6%,居全市第3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6.0亿元、增长18.7%,居全市第3位,经济总量和质量得到双提升,实现“十三五”既定目标。

(三)注重程序规范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遂宁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精神,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推动新区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倡导施行柔性执法,对“小微违法”行为审慎运用行政处罚,创新“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赢得执法对象对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的理性认同,确保法治实施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促进重点规范。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梳理各自行政权限,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本部门“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权力规范细则、行政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分类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努力实现“教科书式执法”。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招投标房地产、食药品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市场监管分局、行政执法局、应急分局等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制止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现象。扎实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司法专项督查,实地排查辖区用工企业30余家,抽检用工合同500余份,摸清欠薪底数,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欠薪源头问题整治力度,完善预防措施,预防年底集中出现欠薪现象。

(四)坚持法治惠民加强法律服务供给。一是开展法治“体检”。组织社会律师、司法干警、支援服务者参与法律服务团队,以“法治体检”为载体,深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走访辖区企业50余家,收集调查问卷300余份,发放法律服务卡100张、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6条,普查农民工劳动合同4000余份。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前期进行法治体检的民营企业和15家在建工地进行实地回访,验收整改情况帮助辖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是建强服务站点。依托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打造人民群众的“家门口”基层服务平台,基层群众和辖区企业提供多渠道的投诉咨询方式,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基层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255件,成功化解3247件辖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指引30余次,参与涉企矛盾纠纷调解11次有效确保园区矛盾纠纷不出园区,打通法治为民、法治便民、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是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实施“法律七进”,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两会期间、“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新区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在重要交通路段、主要干道节点、居民聚居区域等人流密集地区布置主题宣传阵地、设立法律咨询台开展专题宣传活动30余场次,居民群众发放免费法律知识手册和公益标识口袋、围裙等日用品20000余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规范性文件和行政重大决策的法治性、合理性、有效性还有待提升,在制定政策和实施监管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各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为薄弱,从事法治工作的队伍力量不足,仍然存在执法检查扰民、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基层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接受程度不高,尚未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治、信仰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聚焦河东新区发展定位,努力为法治河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优化提升法治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深入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大力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政务服务质效,办好“互联网+政务服务”,针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优化提升“就近办、帮代办、一次办”等办理模式推广预约排队、邮寄送达等便民方式,深化利民便民工作实效二是构建新型治理体系。以基层群众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探索居民议事会和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形式,吸纳、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争取基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创新园区与船山区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借助府院联席机制探索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途径处置辖区“僵尸企业”努力在法治轨道上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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