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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9-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132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现将《遂宁市河东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118号)、《关于印发2018年艾滋病防治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124号)和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遂卫办发﹝2018﹞205号)文件精神,确保艾滋病综合防治取得实效,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围绕艾滋病防治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着力构建部门各负其责、辖区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防控策略,压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考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线一网底”正策,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扩大监测覆盖范围,确保常住人口艾滋病监测覆盖率达20%;提升治疗质量,确保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85%、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85%;降低母婴传播率,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80%以上,感染孕产妇孕早期用药率达90%以上,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达100%,母婴传播率下降到6%以下。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文件和精神,加强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分析研判形势、掌握动态、明确任务、研究对策,结合新区工作实情,建立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娜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黄 鹏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 应 社事群工局局长

  文 君 工会主席

  曾智鑫 灵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文 慈音街道党工委书记

  漆佳国 杨渡街道党工委书记

  袁晓林 养生谷管理办公室总支书记

  李绍俊 科教园管理办公室总支书记

  银 波 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由杨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任务分工

  (一)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宣讲,每年至少开展2次宣传教育活动;在工地、社区、机关、集贸市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标示;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重点内容,充分发挥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节日扎实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营造艾滋病防治良好社会氛围;建立艾滋病舆情管理机制,常年开展艾滋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规范处置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

  (二)打击卖淫嫖娼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艾滋病检查。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毒或聚众淫乱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网络管理,及时清理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每月按要求向新区社事群工局报送《卖淫嫖娼人员艾滋病检测统计表》。(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

  (三)深化综合干预

  大力推广以健康教育和免费安全套使用为核心的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在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场所以及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和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摆放安全套,并逐渐扩大至建筑工地、公园、村(社区)文化站(中心)、旅游景区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其他公共场所。加强解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及延伸点的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药人员依从性和保持率。确保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年保持率达80%;四类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无偿提供率达95%。(责任单位:社事群工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慈音卫生服务中心)

  (四)强化监管场所检测治疗

  完善检测监测网络,根据艾滋病疫情和危险因素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检测点设置,加强数据收集,提高检测数据质量。重点加强对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注射吸毒者、感染者配偶、流动人群、青年学生、老年男性等重点人群检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HIV抗体检测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群健康体检项目。对在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活动中抓获的人员,以及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看守所及其他监管场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检测,场所至少配置1名专职人员,实现新入人员艾滋病检测全覆盖;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实现免费抗病毒治疗全覆盖。(责任单位:社事群工局、慈音社区卫生中心)

  (五)压实基层责任

  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中的吸毒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发挥社区基层网格员作用,协助职能部门开展管控工作。各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及村(居)民委员会履行艾滋病防治主体责任,设置专职随访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做好长期流动在外、拒绝治疗及失访、拒访感染者和病人的核查追踪,动员其接受治疗管理。社区卫生中心负责开展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督导服药工作,动员未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治疗。组织开展孕情早发现,严格实行“逢婚必检、逢孕必检、逢阳必阻”措施,切实防止母婴传播。(责任单位:社事群工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慈音社区卫生中心)

  (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一是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二是在全国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三是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四是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责任单位:社事群工局,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

  (七)落实经费投入

  按照市级财政承担0.35、新区财政承担0.65的比例,总投入按照市卫计委核定户籍人口79666人计算,按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保障艾滋病防治经费。(责任单位:财经国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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