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经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与依法认定,现将旗山书院拟认定为河东新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示。
一、基本信息
名称:旗山书院(旂山书院)
类别:古建筑
级别:未认定
年代:清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泉街道圣泉路(东北距联盟河约500米)
占地面积:1056.23平方米
所有权:国家
使用情况:开放;文化行业
保存状况:较好
二、文物概况
旗山书院肇始于清代,最初为张烺在遂宁广济坝捐地创办的塾馆,以养训蒙童,后迁于河东棘子坝天公庙侧。经张懋正、刘秀荣、雷时行等捐募集资,扩建为书院。民国时曾作为小学校舍,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被毁,后经重修,沿用清代建筑布局风貌。
该院坐东向西,呈四合院式布局,占地面积约89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69.2平方米。正房面阔7间,进深6.6米,前施0.8米步廊;明间宽4.1米,次间、稍间各4.0米;明间、次间、稍间均为抬梁式梁架,5架梁用2柱;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覆面,屋顶正脊以瓦树立排紧在滚筒瓦条上。书院内植有3棵榕树,枝叶交织如伞,绿荫成片,登高俯瞰,青瓦绿树相映成趣。
旗山书院是遂宁清代建筑的典型代表,承载着地域教育记忆,以独特建筑结构与形制,成为研究清代川中建筑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
三、公示事项
公示期: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注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意见及理由)向遂宁市观音湖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214办公室)反馈。
反馈材料需客观真实、依据充分,逾期或匿名不予受理。
遂宁市观音湖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