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45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目标任务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新区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庆70周年,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
<遂宁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遂委办函〔2019〕14号)及新区党政办《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则的通知》(遂东区办函〔2019〕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牵头单位对照《河东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目标任务分解细则》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摸排,找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若需提请管委会研究解决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2日下班前报新区社会事业局(国卫复审办公室)。
二、各相关部门、五办,特别是牵头单位要按照《遂宁市河东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工作实施方案》(遂东区办函〔2019〕
38号)要求,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精准研读检查标准和督导考核验收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新区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责任单位做好资料收集、报送等相关工作,同时抄送一份交社事局龙汝康处(联系电话:2911568)。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助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各部门要落实1名分管领导作为新区国卫复审工作联络员,并于4月2日前将姓名、联系方式报新区社会事业局(河东新区国卫复审办公室)。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遂宁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