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彩缤纷湿地公园是河东新区优美景观之一,也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休闲娱乐场所。伴随天气的逐步转暖,有个别群众私自下观音湖游泳,此举既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守护碧水清流及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联合景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从早上6点至晚上10点采取“定点值守+机动巡查”相结合方式,重点对五彩缤纷湿地公园“野泳”进行巡查、整治。

按照遂宁市城市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观音湖库区(岸线) 禁钓禁泳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城管办发〔2021〕1 号)文件精神及《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景观河道、湖泊内游泳、垂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整治现场,执法人员按照“说服教育一批、督促自行整改一批、依法依规打击一批”的方式进行有效整治。通过说服教育,劝导一批首次非法垂钓和游泳者自行离开,执法人员现场保留非法垂钓和游泳者相关信息存档备查。对非法垂钓和游泳两次(含两次)以上且态度端正者,制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非法垂钓和游泳者立即自行整改,限时离开现场;执法人员现场保留非法垂钓和游泳者相关证据存档备查。对非法垂钓和游泳者三次(含三次)以上且情节轻微者,依据《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视情节作出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将从重作出行政处罚,予以公开曝光,并录入遂宁市诚信“红黑榜”信息公开系统;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共计责令制止“野泳”群众50余名。

接下来,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长效管理措施,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群众宣传、巡查监管、联合执法和“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景区湖泊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此,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郑重呼吁:五彩缤纷湿地公园景区是广大群众休闲娱乐的场所,希望广大群众(游客)勿在景区湖泊内游泳和垂钓,一经巡查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