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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以旧换新,遂宁这样换→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7-12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继手机、家电
可以以旧换新后
住房也开启了以旧换新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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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个部门发布了《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包含11项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住房以旧换新行动。

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市级和船山区、市直园区国有企业可通过收购居民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促成群众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回购款可委托国有企业支付给房企,用作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款。市级和船山区、市直园区可推荐具体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房源以旧换新。
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遂宁市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我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通过住房以旧换新行动,有助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遂宁房地产市场的库存消化。国有企业的参与,将为遂宁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调控力量,增强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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