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个部门发布了《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包含11项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住房以旧换新行动。
对遂宁市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我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通过住房以旧换新行动,有助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遂宁房地产市场的库存消化。国有企业的参与,将为遂宁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调控力量,增强市场活力。
相关新闻:
(点击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