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层住宅区内消防事故频发,但部分居民并未引以重视,安全意识较薄弱,个别小区住户更是为了一己私欲,违规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违章搭建、侵占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也增加了发生火灾时居民的救援和疏散难度。
近日,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某小区公共区域楼顶时,发现某顶层住户擅自堵塞楼顶消防通道,违规搭建砖混结构围墙圈占楼顶公共平台。执法人员当即告知业主其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该处搭建属违法建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执法人员深入细致的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解释违章搭建可能带来的各种危害,最后,该业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同意拆除擅自搭建的违法建设,随即安排工人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搭建进行彻底拆除,并对产生的建筑垃圾予以清理,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
下阶段,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小区巡察管控力度,紧抓普法宣传,并联合物业公司做好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建设等方面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小区住户安全及居家环境。
在此,也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摘选),请注意以下事项:
1、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请广大市民朋友对各类违章行为进行监督,也可致电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25-2988861)进行举报,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创建和谐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