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除占用 小区绿地还“绿”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5-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收藏
打印
私自侵占小区绿地一直是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现象,既侵占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又破坏了小区邻里和谐。近期,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某物业公司电话,请求协助其拆除小区内私自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
据悉,该物业公司曾提前电话告知业主,小区绿地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不能私自占用公共绿地进行硬化路面,应自行进行拆除,但该业主一意孤行,无奈之下物业只好向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求协助。
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物业请求电话后高度重视,随即派出
4名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物业公司进行相关拆除工作。为确保依法拆除占用绿地工作顺利进行,执法人员进行了全程录像取证,并在现场对广大群众宣传了《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解释工作,协助物业维持好现场秩序。
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持续常态管理,防止辖区范围内再次出现占用公共绿地等现象,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侵占小区绿地,属于违法行为,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建设温馨和谐的城市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