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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职能职责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2-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为主,时接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

(二)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组织辖区内城市设计(重点区域除外)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用地规模小于100 亩的工业项目,政府性投资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小规模的区域内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级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建(构)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店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五)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配合做好辖区内执法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十一)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

联系电话: 0825-2911010

负责人姓名:陈波  遂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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