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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值班值守制度》的通知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6-1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89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值班值守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各部门:

  《河东新区值班值守制度》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河东新区值班值守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确保河东新区应急、政务工作以及防汛、地灾等事件发生时联系畅通、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遂委办函〔2018〕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带班工作规范

  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办(管理办)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其中,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段的带班领导须严格执行在岗带班规定。

  (一)主要职责

  带班领导负责处理本辖区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值班工作,负责市政管理(路灯花草、街面卫生)、城市管理(街面秩序)等巡查。

  (二)工作要求

  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办(管理办)实行两级值班带班,带班负责同志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街道办(管理办)班子成员。领导带班期间不得离开本辖区并保持通讯畅通,在岗带班领导8:30-12:00、13:30—17:00在工作岗位。遇有应急任务时,必须按要求立即开展工作。

  (三)在岗认定标准

  1.及时接听座机电话;

  2.接听手机,所说去向须为工作部位、且与值班员表述一致;

  3.遇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到场处理。

  (四)新区各部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段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二、值班工作规范

  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值班由党政办(应急办)统筹安排,各街道办(管理办)值班按规定执行。值班须安排正式人员承担24小时在岗值班工作任务。值班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综合协调等职能,确保联络畅通,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每天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

  2.负责突发事件接报和紧急信息处理,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3.保障值班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4.督促指导本辖区值班值守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要求

  新区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8:30—次日8:30),值班地点为管委会一楼值班室,白班时间为8:30—18:30,夜班时间为18:30—次日8:30。

  值班人员应掌握岗位职责和相关规定、紧急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处置要求,知晓带班领导动向及联系方式,熟练操作值班设施设备,完整填写值班日志,对当天值班情况及重要事项做到“一口清”,交接班时应做到业务和环境“两个交清楚”。各街道办(管理办)要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16:30前向新区总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

  三、值班带班报送规范

  各街道办(管理办)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值班带班表,各街道办(管理办)、部门提前3天报送节假日值班带班表。应按统一格式制作本单位月度、节假日值班带班表(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党政办(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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