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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关于《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12-23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已经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审批通过,于9月7日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就此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概念和发展阶段现状

危险化学品是指建筑工地施工期间使用的氧气、乙炔、煤气罐、储油罐等设施设备。河东新区城市化建设逐年加快,危化品需求总量急剧增长。城市建设安全管理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和挑战。

二、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明确建筑工地各责任主体职能职责,加强建筑工地危化品使用管理,保障城市建设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河东新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

三、主要内容《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共三条,主要对新区建筑工地关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做了明确规定。

一、工作目标

1.明确的《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制定的目标

二、危爆物品管理

1.明确了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明确了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

2.明确宣传和畅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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