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已经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审批通过,于9月7日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就此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概念和发展阶段现状
危险化学品是指建筑工地施工期间使用的氧气、乙炔、煤气罐、储油罐等设施设备。河东新区城市化建设逐年加快,危化品需求总量急剧增长。城市建设安全管理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和挑战。
二、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明确建筑工地各责任主体职能职责,加强建筑工地危化品使用管理,保障城市建设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河东新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
三、主要内容《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共三条,主要对新区建筑工地关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做了明确规定。
一、工作目标
1.明确的《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制定的目标
二、危爆物品管理
1.明确了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明确了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
2.明确宣传和畅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