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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新区《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流程及提交材料

来源: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5-07-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流程

请人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申请——(资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食药所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河东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审批——河东政务中心3号窗口领取许可证

二、提交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领取《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体工商户在河东工商所申请;公司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3、与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租房协议,房主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房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司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还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与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A4纸打印)

6、与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和操作流程图;

7、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负责人、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三、办结时限

1、受理:自递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许可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发证:自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1、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2、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且注明“复印属实,与原件一致”。3、如果现场检查不合格,需要申请人整改的时间不纳入办理承诺期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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