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及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即刻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区域进行现场调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王某某擅自在拆迁区域搭建小青瓦房屋面积107.5平方米,并在屋后搭建砖瓦房面积114.5平方米、石棉瓦房屋263.95平方米,违法建设总面积约486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处违法建设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整改,恢复原貌,并由专人负责后续核查,确保整改落在实处。经后期核查,住户王某某未按相关要求进行自行整改。我局即刻组织执法人员30人(带证人员2人),保安70人,挖掘机1台,在与灵泉街道办事处的相互配合下,依法进行了现场拆除工作。
通过本次拆违整治,一方面加强了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将违法建设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周边群众盲目跟风,达到减少矛盾隐患,减少违法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工作目标,同时,让被占用的土地重新复绿,有效保护了周边生态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绿色、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