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遂东区办函〔2015〕112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暴雨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IV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川防指传〔2015〕13号)精神,市气象台《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单》(〔2015〕41号)已将第40号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第41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因此,极易出现汛情或地质灾害,新区各责任部门必须提高警惕,切实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根据新区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抓好近期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新区下发防汛抢险、城区排水防涝、地震灾害监测等各项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应急工作,切实防范近期暴雨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思想、人员、物资、责任、措施“五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全力做好监测预防。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灾害发生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强化灾情调度,主动收集、核实和反映灾情,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确保信息沟通顺畅、政令执行得力,要将因暴雨灾害产生的突发情况和重点工作情况及时向新区防汛值班室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2922110、2918771)。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抓好此项工作,落实任务,要严格排查暴雨洪水可能造成危房建筑、山洪内涝、项目工地、地质灾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撤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转移低洼场所物资,并重点督促、组织企业做好暴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强冲击安全防范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障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特别是经济局、建设局、市政局、河投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要按照各预案要求,做好防洪物资的调查摸底和组织调度工作,保证防雨、防洪、防涝紧急需求。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