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东村改组发〔2019〕2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相关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方案》已经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1月11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方案
为顺利推进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现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解决社区"规模小、实力弱"为重点,原则上将人口数量在1000人以下的社区合并。通过村建制调整,整合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发展,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强治理能力,达到规模并大、班子并优、实力并强、机制并活、面貌并新的目标。村建制调整工作于2019年10月启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流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以下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走访调研、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25日—11月14日)
1.成立领导机构(10月25日)。筹备成立村建制调整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组、工作指导组,加强对村建制调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11月11日)。召开村建制调整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审议《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指导意见》《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10月29日—11月14日)。各工作指导组深入联系街道对各村(社区)的地域面积、山林田土、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资源分布、产业现状,村级资产、债权债务、群众意愿等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两委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对辖区内建制村(社区)进行全面摸底,并进行集中研判、科学论证、提出调整意见,完成调研分析报告,开展风险评估,为村建制调整做好充分准备。
4.宣传发动(10月29日—11月14日)。各街道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公开信、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村建制调整的重大意义、工作要求和程序步骤,摸清广大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动员,争取干部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5.清产核资(11月10日—11月14日)。由发改局牵头,财金国资局配合,各指导组督导各街道开展财务清理和审计,锁定社区各类债权债务,做好资产登记,封存各种财产,冻结账户,收存"两委"公章。
6.制定完善政策(11月10日—11月13日)。由党群部牵头,社事群工局、财金国资局、发改局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统筹推进社区"两委"选举工作,合理确定社区"两委"干部职数设置及相关待遇;由财金国资局牵头,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投入及居民证件资料更换等政策,保障公共运行、办公服务。
7.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11月14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各街道前期摸排确定的调整拟定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审定,由社事群工局(信访中心)牵头做好风险评估及相关工作预案。
(二)上报请示、政府审批阶段(11月15日—11月26日)
村建制调整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备案"规定办理。
1.形成村建制调整决议(11月16日—11月18日)。由各指导组牵头,指导各街道召开合并社区居民会议,讨论村建制调整方案,形成村建制调整的决议。村建制调整的方案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包括参加讨论的居民数,居民对村建制调整的赞成率,居与居整体合并后的新社区人口、辖居民小组数、地域面积、居委会驻地等内容。合并的社区召开居民会议,可以由本居住区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2.各街道上报请示(11月19日—11月20日)。由各指导组牵头,各街道具体负责,按照《工作导则》报送村建制调整相关资料。
3.征求部门意见(11月21日—11月23日)。根据情况充分征求党政办、党群工作部、发改局、财金国资局、自规局、建交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4.新区上报方案(11月24日—11月26日)。11月24日前,新区社事群工局汇总涉改所有资料后,报送船山区民政局。待船山区政府统一批复后,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选好"两委"阶段(2019年11月27日-12月30日)
1.召开村建制调整工作大会(11月27日)。宣布批复方案,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召开各街道干部大会(11月28日)。各指导组牵头,组织各街道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河东新区关于村建制调整会议精神,公告批复内容,部署居民代表大会及选举等下步工作。
3.召开居民代表大会(11月28日—11月29日)。组织召开社区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大会,公告船山区关于村建制调整的批复,让群众知晓,组织安排社区"两委"选举工作。
4.筹备社区组织选举(11月30日—12月29日)。各街道指导新设立的社区成立居委会选举委员会和居党组织筹备组,根据管辖的幅员面积、户籍人口、党员人数等分别设立党组织和居委会。原社区"两委"挂牌由街道统一收回,新社区应当按规定制作吊牌和刻制印章。
5.完成工作交接(12月1日—12月30日)。新的社区居委会设立后,要及时完成原社区集体资产财务及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的接收交接工作,在原社区组织财务冻结后,统一移交转入新社区账户。新社区成立后,明确成员的分工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接管合并前各社区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社区各项工作。
(四)总结完善、巩固提升阶段(12月30日—1月20日)
1.总结经验(12月30日—1月10日)。各街道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与工作建议,形成总结材料。
2.效果评估(1月10日—1月20日)。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街道村建制调整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指导各街道做好各种移交手续办理、工作交接等后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需切实发挥牵头揽总的作用,加强对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领导。各工作指导组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加强对各街道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承担本辖区村建制调整工作第一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配合街道做好相关工作。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纪律监督,对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坚持快查快处;党群工作部、社事群工局要加强对村建制调整工作的业务指导;党群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情管控;财金国资局、发改局要负责指导各街道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等工作。公安分局、社事群工局(信访中心)要牵头做好村建制调整工作期间信访稳定工作。
(二)严格工作流程。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作,向干部群众宣讲建制社区合并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正面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建制社区合并工作。要盯紧关键环节、把牢关键步骤,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坚决不允许在村建制调整工作中搞变通、搞简化,力戒形式主义。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始终坚持挺纪在前,要严肃政治纪律,严禁干扰村建制调整工作,严肃查处各类扰乱调整工作的谣言和行为。要严肃组织纪律,在积极开展村建制调整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日常工作,严禁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严防集体资产流失,严禁借机突击花钱,转移财物,严禁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违规行为。要严肃廉政纪律,遵守廉政准则,严禁以权谋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村建制调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对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落实相关保障。村建制调整后的社区公共运行、办公服务等经费,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保障。社区干部职数设置及相关待遇按规定执行。
附件:遂宁市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遂宁市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任务分解表
阶段 |
序号 |
完成时限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 领导 |
牵头 单位 |
责 任 单 位 |
备注 |
第一阶段:走访调研、宣传发动(10月25日—11月14日
第二阶段上报请示、政府审批阶段11月15日—11月26日 |
1 |
10月25日 |
成立领导机构。筹备成立新区村建制调整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组、工作指导组,加强对村建制调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
白辉龙 |
党政办 |
党政办、党群部、社事群工局 |
|
2 |
11月11日 |
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审议《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指导意见》《河东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
白辉龙 |
党群部 社事群工局 |
党政办、党群部、社事群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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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月29日 —11月14日 |
开展调查研究。各工作指导组深入联系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对辖区内建制村(社区)进行全面摸底,并进行集中研判、科学论证、提出调整意见,完成调研分析报告,为村建制调整做好充分准备。 |
各工作指导组组长 |
各工作指导组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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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月29日—11月14日 |
宣传发动。各乡镇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公开信、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深入宣传村建制调整工作。 |
各工作指导组组长 |
各工作指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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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月10日 —11月14日 |
清产核资。由发改局牵头,财金国资局配合,指导各街道开展财务清理,做好资产登记公示,加强监管指导。 |
唐钰玺 |
发改局 |
财金国资局、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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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月10日—11月13日 |
制定完善政策。由党群部、社事群工局牵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定社区"两委"干部职数设置及相关待遇。由财金国资局牵头,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投入及居民证件资料更换等政策,保障公共运行、办公服务。 |
张志敏 白辉龙 |
党群部 |
财金国资局、社事群工局、发改局、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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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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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
召开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街道前期摸排确定的村建制调整拟定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审定,由社事群工局(信访中心)牵头做好风险评估及相关工作预案。 |
白辉龙 张志敏 全新 |
党群部 社事群工局 |
各工作指导组、党群部、信访中心、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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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月15日 |
组织拟调整街道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参加船山区业务培训会 |
白辉龙 |
社事群工局 |
社事群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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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月16日—11月18日 |
形成村建制调整决议。各街道召开合并社区居民会议,完善相关资料,做好风险评估对策报告,形成村建制调整的决议。 |
各工作指导组组长 |
各工作指导组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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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月19日 —11月20日 |
各街道上报方案。各街道广泛征求意见,向船山区政府报送村建制调整请示(经指导组组长签字后报送)。 |
各工作指导组组长 |
各工作指导组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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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月21日-11月23日 |
征求部门意见。根据情况充分征求党政办、党群部、发改局、自规局、财金国资局、建交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
白辉龙 |
社事群工局 |
党群部、社事群工局、司法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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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1月24日-11月26日 |
11月24日前,新区社事群工局汇总涉改所有资料后,报送船山区民政局。待船山区政府统一批复后,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 |
白辉龙 |
社事群工局 |
社事群工局 |
||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选好"两委"(11月27日—12月30日) |
13 |
11月27日 |
召开新区村建制调整工作大会。宣布批复,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
白辉龙 |
社事群工局 |
党政办、党群部、社事群工局、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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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1月28日 |
召开各街道干部大会,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河东新区关于村建制调整会议精神,公告批复内容,部署居民代表大会及选举等下步工作。 |
各工作指导组组长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各工作指导组、党群部、社事群工局、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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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1月28日—11月29日 |
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组织召开社区、居民小组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大会,公告船山区政府关于村建制调整的批复,组织安排社区"两委"选举工作。 |
各工作指导组组长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各工作指导组、党群部、社事群工局、各街道 |
||
16 |
11月30日 —12月29日 |
完善社区支部选举。选齐配强新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委员,设立新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党支部)和居委会。原社区"两委"成员协助新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开展工作。 |
张志敏 |
党群部、社事群工局 |
各工作指导组、党群部、社事群工局、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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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2月1日—12月30日 |
完成工作交接。完成原社区集体资产财务及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的接收交接工作。新社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接管合并前各社区档案资料,依法运行新社区各项工作。 |
各工作指导组组长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各工作指导组、财金国资局、发改局、自规分局、社事群工局、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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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总结完善、巩固提升(12月30日—1月20日) |
18 |
12月30日 —1月20日 |
各街道总结工作经验,剖析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总结材料。 |
白辉龙 |
党群部 社事群工局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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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月10日—1月20日 |
新区村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街道进行评估验收,指导各街道做好后续工作。 |
白辉龙 |
党群部 社事群工局 |
各工作指导组、各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