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交运分局会同船山运管所和市运管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的洗修车行业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对洗修车企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库房物品的合理摆放、消防设施情况、颗粒物排放和加热燃烧设备的废气排放等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废气排放不达标、未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许可、无营业执照的经营汽修业户,按照有关要求予以查处并取缔。目前已对23家修车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要求19家洗车场及时办理相关许可证。下一步,我局将对发出整改通知的洗修车企业进行复查,检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