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联系的市级部门:团市委
1.负责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新区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新区共青团工作计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团结和带领新区团员青年(志愿者)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新区经济社会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参与拟定新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留守学生之家、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等事务并进行管理。
5.负责指导新区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加强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6.负责拟定实施新区团员发展计划,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7.负责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承担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