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河东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2022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7-21 1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食安委〔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将《遂宁市河东新区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河东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2022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问题导向,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保障

一、紧盯关键,严控风险

(一)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一是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川食安”平台及时录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储运、销售全流程信息化追溯。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建设交运局、发改局(备注: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阳性事件应急管理,实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冷库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肃查处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二)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二是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以上。分析研判涉镉农产品重点品种超标成因。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规分局

三是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自规分局

四是加快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

责任单位:建设交运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三)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水平。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加强水产品用药规范宣传指导,持续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

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社事群工局

(四)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加工监管,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达到每万吨粮食产量1个监测样品。严防不合格成品粮流入口粮市场。加强小麦生物毒素跟踪评估,从源头加强管控。

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分局

(五)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

开展地方特色食品风险监测,加快推进风险评估研判工作在新区落地。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风险研判会商,强化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属地运用。

责任单位:社事群工局

(六)强化抽检监测和监检联动

一是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量保持在1.5批次/千人以上,监测类别涵盖10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所有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原料。

责任单位:发改局

二是配合完成市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自规分局

三是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3.3批次/千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四是加强衔接联动,做好核查处置,确保风险监测问题产品查明率100%,监督抽查问题产品查处率100%。

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分局、自规分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控

一是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民主监督等管理制度。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乡镇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对学校食堂和食品供应商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级。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贩整治。

责任单位:社事群工局、市场监管分局、发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是试点建设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

责任单位:社事群工局

(八)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控

督促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农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大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纳入“菜篮子”工程,积极推进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农贸市场等级评定数不少于总数的10%,其中AA级及以上不少于评定数50%。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社事群工局、建设交运局、发改局、经合局、市场监管分局

(九)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

继续开展“诚信店”“示范店”创建,全面推动连锁经营企业、零售经营户开展诚信规范经营自我承诺和公示。督促经营者依法落实禁止混放、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十)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社事群工局

    三、依法治理,严惩重罚

(十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抓好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

责任单位:发改局

二是持续开展全环节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深入实施“铁拳”“昆仑2022”“春雷行动2022”“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种类,将监管和打击贯穿于非法生产、非法加工、非法交易等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加强对互联网、跨境等经营方式监管;健全举报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探索开创智慧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发改局、经合局、市场监管分局

三是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重点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新型流通渠道建设,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大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发改局、公安分局、经合局

(十二)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

聚焦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和挂牌督办案件,查办一批性质恶劣、影响大、热点高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全面深化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和涉案物品存储处置长效机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分局

     四、健全体系,提升效能

(十三)推进智慧监管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开展监管信息大数据归集和分析应用,强化风险监测和研判,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天府市场安全平台,推动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积极推广使用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强化信息资源整合,突出监管业务应用。推进重点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发改局

二是加快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新模式。

责任单位:经合局

三是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力争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分别达到65%和80%,校外供餐单位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比例达到60%。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社事群工局

四是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自规分局

(十四)实施信用监管

一是加快食品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深入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培训。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合局、市场监管分局

二是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科学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三是探索开展农安信用分等分级动态评价,推动开展“信用+监管”试点。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两个名单”的生产主体,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惩戒措施。

责任单位:发改局

四是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与市场准入衔接,推动在集团购买和校园食堂采购中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

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分局

五是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责任单位:发改局

(十五)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一是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推进《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健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师)、食品安全检查员培训。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司法分局、党群工作部

二是组织开展《遂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能力验证演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

(十六)强化基础支撑

一是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二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责任单位:发改局

五、提质增效,促进发展

(十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着力推进特色产业稳面提质增效,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平稳健康发展。聚焦蔬菜、水果、畜禽三类优势产业,构建形成“3+3+3”特色优势农产品体系,加快推进“遂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加快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

责任单位:发改局

二是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提升食品企业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经合局、发改局

三是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白酒、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责任险购买率达到50%。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财金国资局

六、精诚共治,和谐共享

(十八)持续推进“双安双创”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保持先进示范效应,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创新工作。

责任单位:新区食安办

(十九)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一是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新区食安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二是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对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声,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社事群工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分局

七、压实责任,稳步推进

(二十)保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

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发改局

(二十一)统筹推进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

组织对《遂宁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清单》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紧盯各项子行动年度目标,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切实抓好校园食品、特殊食品、进口食品、农村食品和网络食品监管,强化重点领域整治。聚力提升餐饮、小作坊和粮油、白酒、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试点探索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向新区食安委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将各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

责任单位:新区食安办,各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