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137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成立整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相关部门:
根据《遂宁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遂宁市整治非法营运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遂绩办〔2019〕36号)文件精神,加强河东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全力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工作,特成立河东新区整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税清安 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全 新 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唐 涛 河东新区党政办副主任
廖珊瑚 河东新区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 勇 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金全 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王 应 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局长
陆国文 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冉文娟 河东新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局长
张 莉 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局长
赵 曼 市司法局河东新区分局局长
胥洪鸽 市应急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局长
杨 劲 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银 波 河东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杨 河东新区交警三中队队长
新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由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银波、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敬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对新区打非工作进行协调、督查和调度,对接市级部门相关工作。办公室成员从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抽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按照市整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新区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各组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非法营运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 勇 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新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分管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新区整治非法营运有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开展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协调配合市级部门整治客运线路非法营运行为。
新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负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宣传引导辖区内居民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不经营“黑车”、不乘坐“黑车”。
(二)联合执法组
组 长:陈 勇 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银 波 河东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整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接市级部门,配合市级部门在河东辖区内开展整治非法运营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抽派公安民警、辅警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整治非法运营工作。
交警三中队:负责抽派公安交警、辅警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整治非法运营工作。
(三)执法保障组
组 长:冉文娟 河东新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雯镜 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的人、财、物等后勤保障和法律指导、监督等执法保障,具体分工如下:
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配合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党群工作部:负责指导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结合所承担的行政职能改革,按上级要求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司法分局:负责配合市级部门指导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对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备案及备案审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分局:负责配合市级部门依法审核确定道路运输行业和汽车租赁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相关法规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四)宣传引导组
组 长:王 应 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局长
副组长:文 君 河东新区机关工会主席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整治非法营运宣传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在河东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教育引导活动,形成整治非法营运强大舆论攻势,具体分工如下。
党群工作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大型 LED 显示屏等载体加强整治非法营运的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配合市级部门设立曝光台,适时曝光扣押的非法营运车辆信息,每季度专题报道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开展情况不少于 1 次,适时跟踪报道执法过程中的大案、要案、特殊案例。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负责在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和家长主动抵制、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五)帮扶工作组
组 长:王 应 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局长
副组长:王 鹏 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对被取缔非法营运后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等实施民政救助、就业帮扶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对被取缔非法营运后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实施救助和帮扶。负责指导和帮助被取缔非法营运人员就业创业。负责提供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准确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推荐工作。
发展改革局: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协调企业针对就业困难的被取缔非法营运人员进行就业帮扶。
(六)信访维稳组
组 长:王 应 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局长
副组长:银 波 河东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市级部门牵头处理整治非法营运有关的涉稳、信访问题,具体分工如下。
公安分局:负责配合、支持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处理因整治非法营运引起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负责协调处理整治非法营运的有关信访问题。
应急管理局河东分局:负责协调指导打非治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报送、应急保障工作。
(七)综合治理组
组 长:敬 诗 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杨 河东新区交警三中队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加快城市公交和网约车的发展、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挤压非法营运生存空间,具体分工如下。
交警三中队:加强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合理规划新区临时停车点位和区域。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配合市级部门研究提出公交优先发展方案,做好公交、出租车运力的保障工作,引导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引导具备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监管,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确保行业稳定,提高客运车辆服务质量。
(八)督查考核组
组 长:唐 涛 河东新区党政办副主任
副组长:廖珊瑚 河东新区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考核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依法查处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具体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配合市级部门每季度督查考核有关部门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开展情况;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徇私舞弊、徇情枉法、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纪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党政办:负责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每半年开展 1 次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专项督查。
(九)应急处理组
组 长:胥洪鸽 市应急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局长
副组长:银 波 河东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快速处置整治非法营运引起的阻扰执行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等群体性事件,具体分工如下。
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河东辖区聚众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负责查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行为;负责调查、整治非法营运团伙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行为。
市应急管理局河东分局:配合公安分局快速处置整治非法营运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附件:2019年遂宁市河东新区整治非法运营工作考核细则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2019年遂宁市河东新区整治非法运营工作考核细则
| 序号 |
事项 |
分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考核依据 |
备注 |
| 1 |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50分) |
党委、政府把整治非法运营工作纳入本地社会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2分);年度内组织专题研究整治非法运营工作4次以上,并积极推动,少一次扣2分(8分) |
10 |
党政办 |
魏海光 |
唐钰玺 |
《遂宁市整治非法营运工作考核办法》((遂绩办[2019]36号) |
会议纪要、报告 |
| 2 |
明确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专门机构并成立领导小组。 |
5 |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
陈 勇 |
税清安 |
文件资料、会议纪要 |
| 3 |
落实成员单位和专职工作力量,并明确职能职责。 |
5 |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
陈 勇 |
税清安 |
文件资料 |
| 4 |
建立健全整非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5分);有配套机制保障整非工作正常开展(5分) |
5 |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
陈 勇 |
税清安 |
文件资料 |
| 5 |
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
10 |
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 |
冉文娟 |
|
财政资金安排相关文件 |
| 6 |
按时上报季度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有关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少一次扣0.5分(6分);按时上报年度整治非法营运自查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4分) |
10 |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
陈 勇 |
税清安 |
平时掌握 |
| 7 |
二、贯彻落实情况(50分) |
结合实际,针对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3次以上,少一次扣2分(6分);每年开展跨区域专线非法营运集中整治3次以上,少一次扣2分(6分);因非法营运整治不力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扣满3分为止(3分) |
15 |
河东无运政执法权,配合市运管处开展相关工作。 |
陈 勇 |
税清安 |
文件资料、图片 |
| 8 |
在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不经营“黑车”、不乘坐“黑车”宣传教育(5分);有效利用媒体开展整治非法营运宣传引导(5分) |
10 |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党群工作部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 |
杨金全 王 应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
刘小龙(党群) 黄 鹏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
文件资料、图片 |
| 9 |
充分运用政策解决非法营运当事人中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就业、低保、医保等民生问题(5分);落实涉及非法营运的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10分) |
15 |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
王 应 |
黄 鹏 |
文件资料、平时掌握 |
| 10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地每发生一次涉及因非法营运导致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扣满10分为止。 |
10 |
各相关责任单位 |
|
|
平时掌握 |
| 11 |
三、加分项目(10分,加分不超过10分) |
非法营运团伙或个人被刑事处罚的,每件次加10分。 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经验在中、省被推广的,每次加0.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2分)。 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在市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加0.25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加0.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2分)。 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或得到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0.5分; 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或得到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
10 |
各相关责任单位 |
|
|
平时掌握、年终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