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159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三无院落”改造工作的通知
灵泉街道办、财金国资局:
根据市委政委法《关于做好2019年“三无院落”改造工作的通知》(遂政法〔2019〕116号)要求,根据新区实际,决定实施2019年新区“三无院落”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新区计划改造“三无院落”1个,位于灵泉街道办僧家沟社区六组居民点,改造内容为新增监控设备等。
二、资金来源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市城区“三无院落”改造工作的纪要》(遂府阅〔2016〕59号)要求,“三无院落”改造经费按照平均每个30万元安排,由市、新区两级财政按财税分成比例据实分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党政办、财金国资局、灵泉街道办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党政办做好统筹协调,财金国资局做好资金预算,灵泉街道办负责具体改造工作,11月份完成“三无院落”
方案制定,12月进入招投标程序,完成财评,2020年1月开始实施改造;灵泉街道办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从11月开始,每月20日前,将“三无院落”改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资金情况书面报新区党政办,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于10月25日前报新区党政办。
(二)加快改造进度。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政治敏锐性,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采取有力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改造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后,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三)强化工程监督。灵泉街道办要认真对照既定的改造工作方案,强化工程监督,确保该整改的地方逐一整改到位,应新建的项目全部建设到位,避免项目建设走样。
(四)重视后续管理。灵泉街道办要加强小区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小区改造、参与自治管理的积极性,确保小区改造完成后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形成长治久安良好局面。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