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关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现将报考遂宁市河东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3—2017年12月1日)。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遂宁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予以举报或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信举报或逾期举报的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遂宁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 0825-2375789
遂宁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