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2016年度重新调整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来源: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5-12-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总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河东新区消防大队根据社会单位综合情况,向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上报了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分局最终发文重新调整本辖区201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此次重点单位调整工作中,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结合新区实际,严格按照《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川办函[2012]214号)要求,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纳入重点单位,逐一对重点单位清理摸底,将原先的3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为现在的4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商场、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18家,医院、学校10家,国家机关2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销售机构5家,高层公共建筑1家,公共体育馆1家,文物保护单位1家,停车库6家。

通过这次调整,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管理权限和职责,有利于河东新区消防大队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为新区稳定的火灾形势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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