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东区建交发〔2019〕6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
现将《河东新区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代章)
2019年9月7日
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关于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方案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9〕41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19〕59号)、《遂宁市河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19〕15号),结合河东新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现工作目标
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深刻吸取今年来危爆物品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危爆物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类危爆物品发生事故,全面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危爆物品重特大事故,坚决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加强危爆物品管理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中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发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业种目录》(安委【2016】17号),建立本项目危爆物品安全风险台账(台账内容应包含风险分布区域、主要风险名单、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涉及危险化学品品种及数量、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征、风险点周围50米方位内人员分布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根据项目施工工期对台账进行及时更新。
(二)、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办法》优化、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演练修订,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危爆物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危爆物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项目要加强宣传,认真将危爆物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监管风险台账,以书面形式加盖项目公章报河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联 系 人: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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