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11-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168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新区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相关部门、河投公司、东涪公司:

  《河东新区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河东新区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28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新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落实全省、全市教育会议部署,认真履行政府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通过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到2020年,原则上公办幼儿在园比例达50%,普惠性在园幼儿比例达80%”的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重点目标

  一是已明确无偿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移交手续,并签订协议;二是中铁麓苑按照管委会2019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财金国资局按照程序收购中铁麓苑小区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要求办理,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签订回购协议,2020年9月30日前投入使用;三是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完善国有资产相关手续,委托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四是2019年底完成紫竹路幼儿园建设,2020年启动并竣工仁里幼儿园、仁家渡幼儿园建设。

  二、工作领导

  成立河东新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教育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自规、建交、财金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市司法局河东新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涪投资责任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由王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治理工作。

  三、任务分解

  按照新区各部门职能职责,领导小组下设摸底排查、移交接收、维稳保障3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摸底排查工作组

  组 长:管委会分管自规副主任

  副 组 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涪投资责任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21日

  主要任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负责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许可、规划实施、产权登记等方面排查摸底,排查是否存在没有规划或者规划不足的问题,并对接相关部门予以配合落实布局规划;负责摸底排查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负责对已移交的配套园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

  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涪投资责任有限公司: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做好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摸排工作。

  (二)移交接收工作组

  组 长:管委会分管财政金融国资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负责人

  副 组 长: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人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

  成员单位: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党群工作部、东涪投资责任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主要任务:

  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回购、开办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拟制移交协议,同开发商、国有公司签订协议,完成移交;对产权属开发商的或产权归属不明的,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策”原则提出回收、置换、购置等治理整改方案,提交新区决策。

  建设与交通运输局:配合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对已建成幼儿园符合无偿移交的及时组织移交;负责对未建、停建、缩建的配套园,依法责令限期补建,并予处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负责对无法补建的配套幼儿园,会同新区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发展改革局:负责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负责做好配建幼儿园使用工作。将移交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制定扶持政策,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举办为公办园的配套幼儿园的机构、编制申报调配工作。

  东涪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按新区要求做好移交后资产管理工作。

  (三)维稳保障工作组

  组 长:分管信访稳定副主任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市司法局河东新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任务:

  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处置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信访纠纷。

  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负责移交回收购置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司法局河东新区分局:负责移交回收购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律问题的处理,审查合同、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配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单位的税收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推动有力。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配合,开展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监测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进度及成效纳入对各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分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辉,QQ号:2531303021)书面报送工作进展。

  (三)加强工作督导,实行逗硬奖惩。按照中省市关于将此项工作成效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体系的要求,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务必落实到位,新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督导,不定时督查,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将上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严肃追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